從他人錯誤中學習如何建立有力的申請案 以NYSDOT 案件為例

以下為美國移民局提供的案例,可供為1998年以前申請案待審或1998年之後申請時的參考。   本文致申請人紐約州交通部 主旨:移民申請案進度 EAC 96 063 51031   由審核委員撰寫 1998年8月7日   (1) 只擁有碩博士學位並不適用於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移民,須以申請工作證的方式申請移民。   (2) 若申請人在美國某重要領域或美國正面臨的問題上努力但尚未有重大發現或解決方案,則不可視為符合美國國家利益作為國家利益豁免(NIW)的申請。   (3) Read more [...]

如何有效地蒐集申請所需資料,呈現你的傑出能力及能夠提供美國的國際利益?

你的資料一定要呈現的三個要素 想要將你的形象建立為一個取得永久居留權後能夠帶給美國國際利益的優秀移民申請者,你必須要蒐集所有必需的資料來證明你就是能夠帶給美國利益的不二人選,而且你的出色才能及你能夠提供的貢獻將超出一般美國公民所能提供的。 就像在法庭中審理的案件一樣,一件國家利益豁免(NIW)之請願申請必須提出相對應的佐證。相關議題的證據必須能夠促進申請者持有壓倒性優勢的論點。通常佐證必須符合下列三點要素,而且要能夠套用在所有佐證上: 1)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