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類別:推薦信常見錯誤案例探討

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類別時,推薦信佔很重要的地位,推薦人不但需要了解「被推薦人」的成就更需要對此移民類別有所了解。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供一個測地專家的案例供大家參考。此案申請人為一美國醫療設備製造公司,希望能聘雇受益人為測地專家(geodesist)因此為其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人認為因受益人在科學上的傑出能力免除其工作證申請符合美國國家利益。美國移民局(USCIS)表示因未能證明免除其工作證申請可促進美國國家利益,因此拒絕此案。   申請案的說明信中提及:「申請人(該公司)與蘇俄一家核能公司簽訂協議,由蘇俄核能公司提供原子能科學家及核能研究發現。美國能源部對這項合作計畫給予大力協助,這項計畫將在美國新墨西哥州及加州增加2500個工作機會。因為此計畫涉及美俄兩國,該公司需要對蘇俄法規很了解測地工程方面的專家,所以需要聘用此案受益人為測地專家。受益人將會在這個公司在蘇俄的子公司工作。她將運用她的專業知識及學歷幫忙建制兩國的測地系統。受益人非常符合這項工作的要求,而且她已經通過美國政府的最高等級身家調查,可進入像是美國國防實驗室以及同等級的國防研究機構,此外她也對於俄國的工程系統及程序都很了解。」   但審查官員認為申請人沒有繳交說明信中提及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美國政府給予該受益人的通過安全檢查文件,也未說明為什麼該受益人需要如此高的安全權限及其重要性。   申請人也說明了該公司有哪些與美國國防實驗室的合作計畫,像是生產醫療設備、供氧系統等,但偏重於對該組織的敘述,且證明文件偏重於財務方面的支持,而非對技術的細節及重要性進行說明。美國移民局第一次審理後於2009年6月要求補件,律師於補件時的說明信提到該受益人曾任教於大學且被升職為「高等教師」、也在某科學論壇擔任要職。另外一封日期為2009年7月的信件與之前的律師信大同小異,大部分在說明該公司的研究計畫,沒有任何提及因該受益人的工作可帶來多少的經濟獲益或是國家利益,僅再三強調該受益人適合此工作,未提及該受益人作了哪些成就及貢獻。審核官員認為「職等」及在某機構任職服務不代表影響力,應由申請人證明在其領域中受益人有哪些影響力,而非由審核官員來推斷,最後美國移民局官員於2010年1月份拒絕此案。該公司後來於上訴期限內繳交兩封證明信進行上訴。   行政上訴辦事處(AAO)審理時首先就申請人提交的I-140表格提出受益人工作上定位的疑問,申請人在表格上的工作類別(SOC)填寫的代碼為五碼17-102,但根據勞工部門(BLS)的分類(SOC)代碼全部都是六碼,行政上訴辦事處因而發現該類別為「調查員」(surveyor)代碼為17-1022,且工作的內容也引用錯誤,但該公司證明文件卻表示要雇用此受益人為「測地專家」(geodesist),代碼為19-2042。   上訴時該公司總裁以信件說明是用另一個資料庫,且他們公司在此資料庫上未能找到完全符合職稱。所以用最接近的職稱及工作內容如附件。但行政上訴辦事處表示雖然已不再使用此資料庫,但事實上此資料庫中有測地學(geodesy)這個類別,而且在上訴文件沒有看到工作內容的附件。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證明文件需質量並重

有些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申請人以為可用「量多取勝」的策略,不但提供大量各種類型證明文件也只重視文件數量,但根據過往案例來看,重點還是在於證明文件是否有足夠的質量,而非「數量」。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供一案例供大家參考。申請人為一生物醫學工程師,自行遞交I-140表格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職業移民類別,但美國移民局(USCIS)以申請人未能證明免除其工作證申請符合國家利益因此拒絕該案。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特別案例探討

移民的分類與法規相當複雜,即使是由雇主申請也可能犯了嚴重錯誤導致申請案的失敗。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舉出一所基督教大學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特別案例供有意申請者參考。此基督教大學願意聘雇某外籍人士為經濟學教授,因此以申請人的身份提出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案,並以該外籍人士為「受益人」。該大學並以「紐約州交通部案例」(NYSDOT)的三個標準作為立論基礎,認為受益人的專業領域、論文發表及學術地位均符合核准的資格。   2009年2月,德州服務中心審核官員以書面資料不足要求申請人補交資料。但此基督教大學未提供任何新的證明文件,反而遞交一書面聲明說明該校於申請時錯誤勾選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論文引用次數非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唯一標準

論文的引用次數常被視為申請職業移民時的關鍵,有許多人在考慮申請綠卡時,因認為自己的論文引用次數不足或「非第一作者」裹足不前,而錯失機會。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舉出一些案例供有意申請綠卡的人參考,該案於2007年3月30日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人為德州州立大學癌症醫療中心的博士生及研究助理,並於2007年8月15日獲得博士學位並在同一機構進行博士後研究。該申請人因為擁有碩博士學位且加入專業組織會員,因此申請免除申請勞工證程序。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表示雖然該申請人的領域具內在價值且達國家級規模,但因下列原因而拒絕該案,一、未能證明在該專業領域有一定影響力,二、推薦信未舉出具影響力的實例,三、論文被引用次數不足。美國移民局最後總結此案為未來具有影響潛力但尚未具體實現的申請者,因此決定該案不符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醫生案例探討

在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時,特定的專門職業並非獲得批准的絕對保證。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很多人在申請國家利益豁免時會有過份強調特定職業的重要性,而忽略了申請人本身的傑出能力是否符合國家利益。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舉出牙醫及心臟科醫生兩個案例來作探討,首先以某一牙醫申請案例來看,該案為第二類優先(EB-2)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傑出人士 (EB1A) 案例:善用過去移民案例反敗為勝

在職業移民申請過程中,有許多的變數。即使審核官員認定申請案不符核准資格也不用灰心,仍然可以透過行政上訴辦公室(AOO)來進行上訴。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供了一個「傑出人士」(EB1A)類別成功上訴的案例讓大家參考。該案申請人為西洋棋棋士希望能申請第一優先「傑出人士」(EB1-A)類別移民。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該申請人提供充份的證據顯示其在西洋棋界為頂尖人才,但申請案還是被拒絕,證明文件列舉如下: 1.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IW案件研究:引用記錄並非絕對條件

許多討論美國第二優先職業移民(EB-2)的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的文章,都著重在引用記錄數量多寡對審查結果可能造成的影響。然而,包括美國移民局(USCIS)和行政上訴辦公室(AAO),都未曾對引用記錄這個項目訂出明確的標準,只要求申請者必須證明自己的研究足以對美國社會有所貢獻。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從許多遭到移民局駁回的案件來看,引用記錄數量多寡對審核結果雖然有影響,但並不是絕對的;申請者就算擁有許多引用記錄,仍可能因為其他項目說服力不足而被移民局否決。   以一位在遞交NIW申請時已獲得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niversity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IW)常見問答集7

Q39:我要如何知道是否符合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 只要把你的履歷寄給我們的律師就可輕易知道你是否符合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Q40: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之後可以撤回申請嗎? A: 可以,申請人或是G-28表格代表人可以寫信給美國移民局(USCIS)要求撤回I-140申請表格。 Q41: 要如何撤回I-140表格? A. 申請人或是G-28表格代表人可以寫信給美國移民局(USCIS)要求撤回I-140申請表格,資料需包括下述要項: 申請人撤回申請說明信; I-140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IW)常見問答集6

Q32:哪些文件最適合作為符合國家利益的證明? A: 除了檢驗外籍人士是否較其同儕出色之外,還必須要審核該外籍人士是否有重大成就或貢獻以達到職業移民第二類優先(EB-2)的要求。因此,申請案中最好包括: 過去成就與貢獻證明:在文件品質上, 行政上訴辦事處(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 AAO)會將焦點放在受益人的專業領域,且必須是明確且可驗證的成就證明。 特定職位: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IW)常見問答集5

Q25:在I-140表格中有哪些必要條件? I-140表格申請分為以下兩種對象:擁有高等學位的專業人士、傑出能力專業人士。 在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必須遞交以下證明文件: 1.      證明該外籍人士擁有合格的碩博士高等學歷(或是擁有學士學位加上五年傑出經驗、或是符合傑出能力的證明) 2.       證明符合三個基本條件 (專業領域具重大價值、國家級規模、國家利益),每個條件都要有相應的證明文件(詳情可參照紐約州交通部案例)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