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上訴需注意時限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案如果遭到拒絕,美國移民局(USCIS)除了會告知不符資格的原因外,還會註明若不服判決需要上訴需在一定時限內提起上訴,在上訴時要繳交I-290B及相關規費$630美元。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一般時限為30天內,但如果判決是採郵寄的方式寄達,則上訴時限為33天內。而且要注意的是不是一般大眾認知的以「郵戳為憑」,而是以美國移民局收到上訴申請那天為實際收到的日期。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轉換工作跑道不利於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許多希望透過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職業移民的民眾常誤以為如果在進入美國之後選擇炙手可熱或是美國極度缺乏的工作、職業,貌似符合美國國家利益,也許就更有希望讓申請案獲得核准,因此在提交I-140表格時選擇了與自己領域毫不相干的職位,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事務所針對想利用轉換工作跑道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申請人作出提醒,由於此類別的移民立法有其特殊用意及立法精神,申請人要證明免除其勞工證申請符合美國國家利益,此類別並非為某一特定職業或工作專門立法的類別,像是如果真的是極度缺人的職業,更適用於向美國勞工部(DOL)證申請勞工證,因為在公開徵求這一程序時不會有相同資格的美國勞工與其競爭,因此想以此避開冗長複雜的勞工證申請反而適得其反。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電子郵件記錄可視為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佐證

在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案中,除了推薦信之外,電子郵件記錄也可視為佐證證明文件之一,也有愈來愈多的國家利益豁免申請者利使用此項工具作為輔佐資料。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證明文件不限於傳統認知的正式書信或獎狀證書,在目前行政上訴辦事處(AAO)公布的判決中已有因善用電子郵件記錄上訴進而成功獲准的案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將此成功案例整理後分析如下。   此案申請人擁有愛荷華大學博士學位,將在美國尋求研究員的職位,自行提出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創造就業機會非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傑出標準

在申請美國移民時,有意申請者第一個遇到的問題通常是「該申請哪個類別才適合?」,職業移民有許多不同的類別,而且有些申請案適用數個類別,讓申請者往往大傷腦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建議申請者對於各類別應有基本的認識,再依自己個別情況進行評估,看自己的條件在哪方面較有利。雖然移民法沒有禁止申請人同時遞交多類別申請案,但由於每個類別所需條件及文件皆不盡相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專家證言非等同事實 仍需證明文件加以佐證

在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除了推薦信之外,「專家證言」(expert testimony)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一般來說,申請人都會從自己社交圈找跟自己有交情寫推薦信,但如果推薦信是申請人同一個實驗室的同事寫的,則其公信力就會讓人懷疑是否因私交或利益關係而寫得特別誇大。「專家證言」則是另一種方式,由同一專業領域的知名專家或學者,以類似證人的形式,可能不是跟申請人有私交,但以在同一圈子裡來看申請人的資格,像是透過申請人的期刊論文發表來判斷他在該領域的表現及聲望等。美國移民局(USCIS)表示由於許多專業領域非常人能了解,所以審核官員會將這種專家證言列入考量,以獨立第三公正人的方式更能了解申請人的資格,但最終的決定權仍落在審核官員手上,會以申請案做一整體通盤的考量,不會偏廢某些證據。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反覆申請及上訴虛耗時間金錢

美國職業移民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類別雖然沒有規定同一案件在被拒絕後不能重新申請,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建議如果在申請案的質量沒有任何改變,或是申請人有獲得什麼新的成就及資格之前不需要重新送件,雖然說每次遞交的申請案是獨立審理,不受先前記錄影響,但因為案件的審理都是經審核官員依法規細心審理也都留有記錄,在法規沒有大變動,完全相同的申請案不太可能過個一兩年重新送件就獲得核准。有些申請人在被拒絕之後,還會透過各種法律救濟方法上訴要求「重啟」(reopen)或「復議」(reconsider),在行政上訴辦事處(AAO)作出決議後,也還可以針對此決定進行上訴要求「重啟」或「復議」,若再加上申請人一再重遞申請案一再上訴,就會讓整個案子異常的錯綜複雜,不僅申請人在整理資料回覆時容易發生錯誤,審核官員也需要花上更多時間審理,結果導致花費大量的時間跟金錢卻只獲得相同的結果:被拒絕。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論文掛名共同作者案例探討

在期刊論文中,作者的先後排序通常以學術貢獻為指標,提出原創性論點、作出主要學術貢獻者,通常會掛名為第一作者,而負責執行計畫或是其它則被列為第二、第三作者,以此類推。因此在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時,申請人為第一作者的論文在審核官員眼中通常較具份量。但在一些特殊科學領域中,團隊研究越來越普遍,一篇研究論文由許多人掛名共同作者是常見現象,有時可能多達20人,在這種領域中的研究者是否就無法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職業移民出奇招不如按步就班申請

在申請職業移民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時,有些外籍人士以為用各種五花八門的奇招就能獲得核准,例如由特殊人士代為提出申請或是提出寫給美國總統的信件等,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可本人自行申請,只要提供符合法規規定的資料,不需要走偏門也能獲得通過,一些奇招反而會引來審核官員的懷疑,不如將心力專注在證明文件及推薦信的品質上,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美國職業移民綠卡(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r 杰出人才移民)申請推薦信之撰寫技巧

by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04/10/2012   在申請職業移民綠卡(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r 杰出人才移民 )的過程當中,推薦信是相當重要的。它們可作為幫申請人背書的最主要證據,也可以補充說明一般證明文件或引用數據上不足的部份,幫助移民官員了解申請人的成就和貢獻。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說,通常專業的移民律師事務所都會幫助申請人擬定推薦信的草稿,再由推薦人修改並簽名,畢竟大部分的推薦人都沒有那麼多的時間親自撰寫推薦信的所有細節。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第一與第二優先職業移民(EB-1, EB-2)申請技巧:針對論文發表數量較少或引用次數不多之申請者(下)

by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在上篇文章當中,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已經對於第一優先職業移民當中,較缺少學術文章發表和論文引用記錄的申請人,提供一系列的替代方案。在本篇文章中,律師則針對第二優先傑出人才國家利益豁免(EB-2 Visa with a Request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 “Advanced Degree Alien or Exceptional Ability”)在申請時的技巧,有進一步的說明。   申請人只要在「具備高等學歷」或「特殊能力」兩者當中符合其中一種,就可考慮申請第二優先職業移民。針對這項類別,移民法列出七項基本條件,而申請人必須至少符合其中三項;這些條件跟第一優先的移民條件比較之下相對簡單,尤其對於非學術領域的科學家、研究者、缺少論文發表和引用記錄的申請人來說,也是較可行的途徑。不過,申請人也就必須另外證明自己符合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