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RFE補救案件的常見問題解析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因其高通過率知名度,屢次接獲由他家律所遞交申請失敗或是申請人自行申請後的RFE補件、NOID通知甚至拒絕信的補救案件。也因此我們有許多機會放大檢視由他家律所或申請人自行遞交的申請文件。偶爾我們會發現品質非常低的申請書。舉例來說,我們曾經幫忙過一位申請被拒絕的客戶,要求移民局重新開啟並審理案件,當中原申請律師竟然連法條都錯誤引用。   即使這些補救案件挑戰度相當高,我們仍然幫助了許多客戶在提交RFE或NOID回覆,或要求重新審理後,申請安然過關。   大多數的時間,我們協助那些由他家律所或申請人自行遞交申請的RFE補件通知,當中每項RFE的要求皆不相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表示在一開始申請時,若能避免某些常見的錯誤,則可以大幅減少收到RFE的機會。   案件申論並非基於當今移民法規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在檢視了多項由他家律所或申請人自行遞交的申請文件後發現,許多申論內容都不是基於最新更新或最正確的美國移民法規。   舉例來說,所有的EB-1A(EB1-EA)第一傑出人才綠卡、EB1B(EB1-OR)傑出研究員或教授的案件審理原則都是基於前例Kazarian Read more [...]

成功案例:RFE補件後博士後研究員通過 EB1A申請

  客戶感言— 「陳律師,感謝妳給我的485申請文件參考。我已經把妳們付出的辛勤努力與優質的服務推薦給我未來也會尋求移民協助的朋友們。我的任何評論或感言也請不吝與他人分享。亦可用在你們的案例研究或文章中。我會把你們優質的服務分享在不同的社交論壇上。我之後若有任何關於485的問題,也會繼續向您請教,並祝你們業務一切順利!」     於2012年6月20日本律所接獲了博士後研究員在繳交RFE補件後EB1A申請通過(批准通知)。     在我們遞交了這個案件後的約兩周後我們將之升級為加急處理。但在升級之後,我們卻收移民官要求RFE補件通知。這位移民官在律師界以其超高的RFE要求率著名。這是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在2012年收到的第二起RFE通知。其餘的EB1A案件在沒有收到RFE通知下皆獲得批准。   RFE中最主要的問題是「申請人本身的卓越貢獻」。這項條件因為沒有清楚的法規書面描述,常被移民官依其自由裁量權對申請人提出質疑。   即便我們不樂見收到RFE,我們也知道申請過程不可能總是一帆風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秉持不懈的態度,替每個申請人準備有利的補充證據。在這個案件中,我們強化了客戶在微生物、免疫學和囊腫性纖維化領域的研究貢獻。為了能夠讓移民官採信客戶貢獻的影響力,我們必須研擬出一套客製的RFE補件策略。   我們撰寫了六封來自跨領域研究專家的獨立見證信,有效強化了客戶的實體貢獻。在見證信初稿、編輯與完稿後,我們找出了客戶最有影響力的論文,在回覆中強調其引用次數與研究的未來影響力。另外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也聚焦在客戶的同行評審(peer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