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人才移民案例分析:慈善公益獎項

很多人在問申請傑出人才移民類別(EB1-A)時,慈善公益類的國家級獎項是否可以列入審核官員的核可範圍內,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表示,的確,有許多成功人士也會獲得諸如此類的慈善公益獎項,但很可惜的是,這類型的獎項不論是捐款、公益、慈善,都不在移民法規的標準之內,所以無法獲得美國移民局(USCIS)的認可。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舉出一個在商業界的成功人士為例,他經由創業成為公司的CEO,名下有多間科技公司,希望藉由傑出人才移民(EB1-A)拿到綠卡移民美國。該案申請人表示自己曾經獲得全美幼童軍全國性的白金級會員授證,另外也獲得美國共和黨委員會頒發的國家領袖獎(National Read more [...]

傑出人才移民案例分析:新聞稿

網路生活改變了人類的生活,原本許多看似困難的事情也隨著網路的方便性可以輕鬆完成,在過去的新聞媒體藉由專業人士新聞稿的通知,經篩選後選出具有新聞價值的稿件,加以採訪刊出,但現今因為網路的發達,已經到達了人人都可以是網路公民記者,在網路上也到處都有新聞稿、公關稿,甚至是置入性行銷的廣告性新聞都已是隨處可見。在CNN這個全球性媒體也有ireport專門網站讓公民記者可以分享、上傳自己認為有新聞價值的事件報導。對新聞界來說,是有助於「新聞自由」以及新聞傳播價值。但是在申請美國傑出人才移民上,移民律師則抱持著不同的看法。由於在移民法當中有一項標準「申請人是否在全國性、全球性新聞媒體上有刊載、報導其傑出才能」,若單就法條字面解釋,一般的申請人容易誤解,以為只要是冠有大型媒體的文章、文字報導、新聞格式、主播報導的相關形式都可以視為符合資格。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表示,未經發表、刊出的新聞稿或是未經第三方獨立專業記者的報導是無法獲得美國移民局(USCIS)的審核認可;尤其現在許多網站都有自己發布的「新聞」,但這些未經專業媒體的採用發布,都無法被視為傑出人才移民(EB1-A)的合格證明文件。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舉出古巴的一位申請人為例,該案申請人希望以自己的爵士音樂表演專業申請傑出人才申請移民(EB1-A),在新聞媒體報導上,他提出了allaboutjazz.com這個爵士音樂網站的新聞作為自己被採訪的證明,他認為此網站為爵士音樂界最具權威的網站,且經由網站內容介紹世界各國爵士音樂可看出該網站為跨國性網站,所以申請人認為既然這個網站新聞(News)有針對他及專輯的介紹,閱聽讀者群也遍及全球,應可被視為國際級的媒體披露。但在美國移民局審核後發現,此網站的新聞披露其實為「來稿照登」及「商業文」的型式,並非獨立新聞媒體,不能因為網路全球化的特性就因而認定是國際等級的新聞報導。   該申請案在國際獎項方面,申請人表示他創立的古巴爵士樂團所灌製的CD唱片曾經獲得葛萊美獎(Grammy Read more [...]

傑出人才移民案例分析:女子拳擊手

許多提出傑出人才移民申請被拒絕的申請人常有的問題是:『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的決定是最終定案嗎?如果覺得有問題,是否能上訴呢?』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表示,EB1A的申請案準備往往耗費申請人諸多心血與時間,如果認真準備的材料卻遭審核官員忽略,實在是很冤枉。在實務上,審核官員因審核疏忽、錯誤遭到行政上訴辦事處(AAO)糾正其實也不少。所以,即使申請失敗也不用心急,只要在法定時限內提出上訴,都有重審的機會。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也發出提醒,申請人要記得審核官員並非最終拍版定案,即使遭拒仍然可以進行上訴,行政上訴辦事處會在處理後做出「拒絕」、「要求美國移民局重審」、「直接核准」等不同的決定。由於行政上訴辦事處為美國移民局上級機關,所以審核官員、主管(director)都需依法行政,依上級核定意見行事。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由行政上訴辦事處(AAO)提供的案例中,舉出一個拳擊手的傑出人才移民申請案供讀者參考,此案審核主管在收到申請案後,快速做成拒絕的決定,並且在拒絕信中只簡單交代申請人沒有繳交符合十項標準中三項以上的相關材料,因此以不符資格結案,並未就申請人的證明文件做出解釋。此舉讓申請人感到相當不解,她不但繳交了世界拳擊大賽金牌獎(World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中國電子和生物醫學工程博士後研究員EB2NIW申請14天通過!

於2013年7月22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一位電子和生物醫學工程博士後研究員EB2NIW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電子和生物醫學工程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職位: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遞交申請時所在州:馬裡蘭州 批准通知日期:2013年7月22日 處理時間:14天   案例總結:   此次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的客戶是一位來自中國的博士後研究員。他是公認的電氣工程生物醫學應用方面的傑出人才,對創新型傳感及成像技術很精通,尤其是前列腺癌方面更是研究能力一流。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繼續舉證聲明該客戶在其領域的繼續探索不僅有利於該領域的研究發展,更是為美國廣大公民帶來了福利。為了促進案例的順利通過,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准備了大量文件資料來證明該客戶對電氣工程及生物醫學工程方面的卓越成就。在學術成績方面,該客戶曾在核心期刊發表過9篇同行評審論文、8篇會刊文獻1,並累計獲得引用多達30次。在提到該受益人的突出成就時,一位獨立推薦人指出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中國藥理學研究科學家EB1B 申請1天通過!

客戶感言:   「多謝貴事務所的鼎力相助。能將貴事務所推薦給我的朋友們,我很榮幸。」     於2013年8月6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一位中國藥理學研究科學家的EB1B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藥理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職位:研究科學家 申請法人: 一家私立醫療衛生學校 受益人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州服務中心(NSC) 遞交申請時所在州:威斯康星州 批准通知日期:2013年8月6日 處理時間:1天(加急申請)   案例總結:   此次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的客戶是一位來自中國的藥理學研究科學家。該申請人不僅能力出眾而且熟練掌握知識技巧成就卓著,這些都為他EB1B申請的成功奠定了堅實基礎。具體來說,他主要研究誘導癌症產生及其在分子水平上生長的主要因素,更確切來說,主要是對線粒體原型氧化物種的綜合研究。例如,如何通過利用和加強抗癌性能的降膽固醇藥物以治療乳腺癌病症;如何利用分子斷路器來對抗糖尿病並發症及老化症狀等等。在學術成績方面,該客戶曾在核心期刊發表過13篇同行評審論文、會刊文獻1篇同時還有12篇會議文章以及6項專利創造,累計獲得引用多達77次。除此之外,該申請人還被多次邀請參加評審學術論文,文稿以及重要文摘多達32次。與此同時,幫助該客戶申請的法人是一家私立醫學學校,具有良好聲譽。在提到該受益人的突出成就時,一位獨立推薦人指出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台灣材料工程資深科學家EB2NIW申請10周通過!

客戶感言:   「我很樂意將貴所推薦給我的朋友們。實際上我已經推薦了。」     於2013年8月7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一位材料工程資深科學家的EB2NIW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材料工程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職位:資深科學家 受益人國籍:台灣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NSC) 遞交申請時所在州:馬薩諸塞州 批准通知日期:2013年8月7日 處理時間:10周   案例總結:   此次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的客戶是一位來自台灣的一位材料工程資深科學家,他的工作主要是材料工程技術研發,具體來說,該客戶主要以提高一系列應用系統的性能為目的,研究開發先進的可拉伸電子材料。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繼續舉證聲明該客戶在其領域的繼續探索不僅有利於該領域的研究發展,更是為美國廣大公民帶來了福利。在學術成績方面,該客戶曾在核心期刊發表過32篇同行評審論文及會刊文獻,並獲得引用多達126次。在提到該受益人的突出成就時,一位獨立推薦人指出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印度化學研究員EB1A於5周順利通過!

客戶感言: 非常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對我申請上的幫助!   我很樂意推薦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2013年8月14日,我們收到了印度化學研究員EB1A(EB1-EA)第一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 (批准通知)     領域:化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研究員 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申請時居住地:德克薩斯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8月14日 處理時間:5周   一般而言,I-140案件的平均處理時間是四到六個月。雖然如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助過許多客戶縮短申請時間,更快取得綠卡。   本案中的申請人是一名來自印度的化學研究員。她的工作主要專注於研究和開發生物活性分子藥物,用合成分子捕捉化石燃料發電廠上的二氧化碳以便減少C02。此外,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