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生物醫學博士後RFE拒絕後EB1-B申請不到6周通過
客戶感言:
「非常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這是一個很愉快的經驗... 」
2013年5月10日,我們收到了一所大學的生物醫學科學的全職博士後研究員EB1-B (EB1-OR) 傑出研究員與教授類別申請通過(批准通知)。此申請人先前的大學國際辦公室幫他申請 在RFE後被拒絕。
領域:生物醫學科學
申訴人:醫療機構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全職博士後研究員
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申請時居住地:德克薩斯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5月10日
處理時間:6周
近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助了一位曾經RFE被拒絕的印度生物醫學博士申請EB1-B。
本案中的受益人任職於一所德州大學中的醫療機構(擔任雇主與申訴人)當全職博士後研究員。申訴人與受益人都符合就職條件,因此可以提出EB1-B永久居留申請。受益人任職的德州大學作為雇主證明了它們對受益者的支付能力和證實了他在生物醫學工程領域的成就。
在這個案件中,客戶發表了多篇文章,其中包括在知名期刊上的發表的13篇同行審查(peer-reviewed)科學文章以及11個會議發言和摘要。此外,申請人的引用次數在國際上高達77次。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提交了書面的證據,說明受益人符合EB1-B的條件。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