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傑出人才、EB1-B傑出研究員教授以及NIW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之推薦信說明

申請第一以及第二優先職業移民是一段漫長的旅程,其中,申請者最常產生的疑問是有關推薦信人選。確實,在以職業為基礎的簽證申請當中,推薦信是非常重要的證據,由於移民局官員並非各個領域的專家,因此,他們只能由客觀證據來決定申請者是否符合法律上定義職業移民的條件。這些客觀證據包含但不僅限於發表文章、專家證詞或介紹信等,而推薦信就是其中相當重要的一項。 許多人會把移民簽證當中I-140所需的推薦信與申請研究所、博士班的推薦信混淆。事實上,申請學校使用的推薦信通常來自於十分了解申請者的師長或雇主,信件內常須詳細描述申請者的特質、成就與能力;而職業移民簽證當中的推薦信,則著重在申請者對該領域的影響力,也不一定要來自真正熟識申請者的推薦人。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善用對照與判例,使EB1-A請願書更有說服力

對於第一優先職業移民傑出人才(EB1-A)類別的申請者來說,請願書(Petition Letter)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一封有說服力的請願書若能夠完整地向移民局(USCIS)說明申請者的優勢條件,就能夠有效縮短官員審查案件的時間,相對加快申請者取得簽證的速度。 關於請願書的撰寫,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出兩項秘訣。首先,申請者應該提供足夠的背景資訊,以供移民局官員作為參考依據。簡單來說,就是以申請者的條件與同領域的其他人做出比較,來凸顯申請者的優勢。 例如在學術領域當中,發表論文可說是能力指標之一,申請者就可以藉由證明自己的文章曾被刊登在頂尖期刊上、曾獲頂尖期刊的同行評審、或是曾被廣泛引用,來加強請願書的說服力。以電子機械工程領域為例,該領域最具指標性的研討會,就是國際固態電路研討會( Read more [...]

何謂兩階段審查?關於第一優先職業移民之申請說明

申請第一優先職業移民之傑出人才(EB1-A)以及傑出研究員教授(EB1-B)之申請人,皆需遞交請願書,提供證據證明自己具有符合職業移民條件的要求。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雖然請願書並沒有一定的格式,但根據美國移民局(USCIS)的通過與駁回的案件來看,仍有一些潛在規則需要注意。 首先,是移民局從2010年8月發表聲明後,開始採用的兩階段審查方式。聲明中提供了申請EB1-A傑出人才、EB1-B傑出研究員教授、以及EB-2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何謂國際性重要獎項?移民局審核EB1-A、EB1-B及NIW標準之說明

對於第一優先職業移民當中傑出人才EB1-A的申請者來說,是否曾獲得國際性重要獎項、國家性或區域國際性獎項,是相當基本的門檻之一。根據移民法,申請者必須曾獲得國際上該領域最重要之獎項,或是舉出其他十一項證據的其中三項,才具有申請傑出人才職業移民之資格。 究竟什麼是國際性重要獎項呢?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說明,國際性主要獎項(Major Internationally Read more [...]

四次論文引用紀錄之印度工程師RFE後國家利益豁免(NIW)申請批準

最近,美國移民局(USCIS) 以申請者的證據不足(Request for Further Evidence, RFE),駁回許多職業移民EB2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案(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在這些申請者當中,有許多是任職於頂尖企業的工程師,他們的研究成果多展現在實際的產品研發、模組設計、和工業技術當中,卻往往因為缺少學術論文的發表而遭到移民局刁難。 對申請者來說,案件遭到駁回令人沮喪,面對移民官員要求補充更多證據,又不知道應該如何著手準備。然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移民局新措施,企業家也可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

日前,美國移民局(USCIS)透過網站發佈聲明,國外企業家可透過第二類優先職業移民(EB-2)底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類別來申請綠卡。國家利益豁免主要是開放讓從事對國家利益有幫助的科學研究人員,免除雇用證明即可申請第二類職業移民。 此項措施源自於2011年2月由白宮提出的美國啟動計畫(Startup America),目的是在於減少市場限制、鼓勵海外投資,並吸引更多能夠提昇美國在全球經濟競爭力的產業設廠。移民局局長梅卡斯(Alejandro Read more [...]

重量更重質,傑出人才職業移民(EB1-A)申請之訣竅

近日,美國移民局(USCIS)常以證據不足(Request for more Evidence, REF)駁回EB1-A(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傑出人才職業移民申請案。傑出人才移民屬於美國移民法當中職業移民的第一類優先,佔每年全球移民簽證配額的28.6%,即大約4萬個移民簽證。 由於配額多、不需找到美國僱主、不需在美投資、也不需勞工證,更不受申請者之英文水準、學歷和年齡限制;且一旦審核通過, Read more [...]

解除移民國籍限額配置,美眾議院通過高技能移民公平法案(H.R. 3012)

正在苦等綠卡,深受移民排期困擾而的中國、印度高等技能人才,總算等到了好消息。美國眾議院於美東時間11月29日晚間六點三十分,以389票對15票的絕對多數通過高技能移民公平法案(H.R. 3012),解除了職業移民類別中,基於國家限定配額的移民限制。 此法案是於今年9月22日由共和黨眾議員查費特斯(Rep. Jason Chaffetz)率先提出,並獲得眾院司法委員會主席拉馬‧史密斯和民主黨眾議員洛夫格倫等四人聯署。主要內容在於,在不改變職業移民總配額的前提下,取消現行對高技能移民國別限制,並增加親屬移民的國別配額上限。 在原有的法案下,美國政府每年發出14萬張綠卡給職業移民,而任何國家公民通過職業移民獲得綠卡量不能超過總配額的7%。因此,這些擁有美國高等學歷,來自職業移民申請人數眾多的中國、印度申請者,只好苦等比其他國家平均多上四年的時間,才可能拿到綠卡。 史密斯強調,美國雇主為高技能印度、中國雇員申請綠卡要等待更長時間,並不符合美國自由平等的國家原則。查費特斯也表示,美國政府急需這些高技術人才。他說:「限制這些在美受高等教育的人才申請綠卡,等於是鼓勵他們回國就業,這對美國政府而言絕對是一大損失。」 Tech Read more [...]

創設公司可自行申請綠卡: 美移民局宣布創業人才可符合第二優先移民 (EB-2)和國家利益豁免(NIW)

美國經濟積弱不振,美國移民局(USCIS)為振興美國經濟並吸引外國人才創業投資,日前(8/2)宣布了多項移民綠卡政策,重申創業者也能夠申請的移民類別。其中,移民局在該局的網站上澄清,一般人印象當中需要有美國雇主支持的職業移民第二優先 (EB-2),以及一般都是科學科技人才研究員所申請的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其實只要符合該類別的其他資格,創業者也可申請。 根據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第二優先EB-2類別,必須要有碩博士學歷 Read more [...]

新移民簽證提案 特定領域碩博士可直接獲得綠卡

許多在美國獲得碩博士學位的留學生,因為申請綠卡門檻高,在美國留學工作多年後,還是必須返回母國。矽谷的民主黨眾議員Zoe Lofgren現在提出一個新的工作簽證和綠卡計畫,可望讓在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領域並且在特定學校獲得碩士或博士學歷的學生自己申請並獲得綠卡。 Lofgren議員說,”我的法案能夠讓全世界最聰明的一些人留在美國,幫助美國的經濟。” 她並指出,美國每年幫忙教育訓練這些來自國外最優秀的學生,但又讓他們回去他們本來的國家來幫助這些國家跟美國競爭。”這實在一點道理都沒有”Lofgren議員說。 根據統計,每年有超過十萬名外國留學生在美國科學、科技、工程和數學領域拿到碩博士學位,並且數量還在持續增加。這些碩博士許多人都希望拿到綠卡留在美國工作生活,但是在苦苦掙扎多年後,有人因為實在等不下去乾脆回國。有人為了能夠讓雇主幫忙申請綠卡,屈就低薪或自己不喜歡的工作多年。 如果這個Zoe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