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博士後研究員EB2國家利益或免僅兩個月通過

我們最近收到了博士後研究員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批准,從遞交到批准僅歷時兩個月(批准通知)。     領域:化學與材料科學 申請人國籍:辛巴威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研究員   申請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需要謹慎仔細地組織整理證據,以利證明申請人過去與持續的研究對於國家利益有幫助。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專門針對此類別替客戶設計量身打造的申請策略,幫助蒐集所有必要的證據以正確呈現客戶的成就之於國家利益的重要。   在此案中,客戶為一名化學與材料科學的博士後研究員。客戶的研究包括數個領域,因此必須透過其他專家的推薦來強化客戶的成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不遺餘力地幫助客戶賺寫六封推薦信,並引用之前行政上訴辦事處(AAO)的類似判例,成功地凸顯客戶研究的重要性,推助申請過關。   上述案例驗證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成功申請策略與專業申請流程。我們不僅替每個案件研發出最佳策略,更會以最高的效率完美執行。   Read more [...]

求職受歡迎非傑出人才移民類別(EB1A)要項

在職場上受歡迎在常人眼中算是一種對於「優秀人才」的肯定,有些人一丟出履歷找工作就能獲得很多家公司的錄取通知,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表示,雖然被大公司錄取感覺有點像是與其它人一起競爭最終獲得獎項的過程,但實質上與參加競賽相比仍是大不相同,且重點仍需回歸到傑出人才移民類別(EB1A)法規中的十項標準條件,申請人不得擅自擴大解釋或曲解立法用意,畢竟此移民類別需要的是金字塔頂端的傑出人才,而非「找工作高手」。 有些申請人或許覺得這樣可以顯出自己是「炙手可熱」的優秀人才,因此在自己的申請案中強調自己同時拿到許多知名大公司的工作邀約,顯示自己的能力在這些國際級大公司、知名大學中是倍受肯定的,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傑出人才移民(EB1A)推薦信應避免命令式語氣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有些傑出人才移民類別(EB1A)申請人在各方面都準備充份,但在推薦信這方面,因為是有求於人就覺得是自己無法掌握的部分,往往就在推薦信這個部分遭遇失敗。一般認為推薦人愈是位高權重愈好,但這些在該領域相當知名的專家有時會忽略推薦信的重點應該著重在申請人身上,而非自己的卓越功績。更有甚者,有些推薦人會以命令式的語氣要求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給予申請人直接核准。 在美國移民局公布的傑出人才移民(EB1A)案例當中就有這樣特殊的案例,申請人的研究領域是壓電薄膜(Polyvinylidene Read more [...]

傑出人才移民(EB1A)法規沒有限制職業別

一般人在聽到「傑出人才移民」時,通常都會想到是在科技、科學、學術上有重大成就的優秀人才;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雖然「傑出人才移民(EB1A)」相較於其它一般移民類別的標準要高出許多,但是在法規規定中,卻沒有明確規定哪些職業類別符合傑出人才的定義,因此只要能符合法規的十項標準中的三項,就有機會獲得核准,也就是說此移民類別的立法精神是重視申請人本身的「傑出能力」而非「職業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傑出人士移民」(EB1)需注意職業的選擇及設定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第一優先移民類別」(EB1)當中的「傑出人士移民」(EB1-A)雖然標準較其它類別還要高,但只要符合標準的申請人依申請規格及程序按步就班申請,自行申請並非困難的事。通常,申請人在填寫表格時最先會遇到的難題就是職業的填寫,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醒,由於法規要求受益人在進入美國後必須跟申請時維持一樣的專業繼續在美國服務,這是為了確保受益人可以繼續保持優秀傑出。所以在填寫職業時,不要隨便轉換跑道,或是填寫過於籠統,否則將影響審核結果。例如曾有傑出運動員在填表時填寫「運動員」,但是即將就業的機構卻是將聘請他當「教練」,這就有明顯的不同。在美國移民局(USCIS)的認定,這兩者雖然共享類似的運動知識與經驗,但卻是截然不同的兩個職業,兩者所需要的傑出技能也完全不同。傑出的運動員不一定就會是傑出的運動教練。如果在職業這個選項界定上含糊不清的話,要通過審核的機率就降低許多。 行政上訴辦事處(AAO)曾經以棒球運動選手為例,好的棒球運動員可能了解「球隊經理」這個職位該做的事,但是否具有傑出「球隊經理」的優秀技能,例如良好的管理能力、人際溝通技巧,則無法單憑推論可知。同理可證,優秀的「球隊經理」並不一定就能上場打球獲得冠軍。因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成功案例:生醫科學博士後研究員EB-2國家利益豁免(NIW)通過

客戶感言— 「我竟忘了說謝謝你們!我對於你們協助申請I-140的辛勞至上萬分感謝。要不是你們的幫忙,我絕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蒐集到完整的資料。申請花了約4個月通過(大約同平均時間)。再度感謝!。」     就在最近,我們收到了生醫科學博士後研究員客戶EB-2國家利益豁免(NIW)通過(批准通知)。     領域:生醫科學 申請人國籍:中國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研究員   由於本案的客戶先前已經申請了EB2國家利益豁免(NIW),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必須要準備充足的證據,強力申辯客戶在領域內持續的貢獻有益於國家利益。   為了達成目標,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研發出了一套專門的策略,聚焦在客戶於生醫領域的成就與貢獻,其過去的影響力以及未來在美國的應用潛力。   客戶在生醫領域的專才大多應用於癌症生物學、基因調控、人類遺傳學和藥物發明。即使這些應用在諸多生醫領域上已經有顯著的重要性,我們還是必須透過其他專家強化申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協助撰寫六封推薦信,之後由專家們審閱、編輯並簽字。   善用這個致勝的策略,同時強調客戶成就與貢獻在目標領域的重要性攸美國關國家利益,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在不到4個月內幫助客戶成功地獲得批准。   上述案例驗證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成功申請策略與專業申請流程。我們不僅替每個案件研發出最佳策略,更會以最高的效率完美執行。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口腔放射科教授EB1-B(EB1-OR)傑出研究員與教授類別通過

  就在最近,我們收到了口腔放射科教授客戶EB1-B(EB1-OR)傑出研究員與教授類別通過(批准通知)。     領域:口腔放射科 申請人國籍:印度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研究員   此案中的客戶為印度籍的口腔放射科助理教授,希望能夠藉由或得綠卡保障其在某大型州立大學的終身教職資格。她從2008年就開始在那所知州立大學任教,因此滿足EB-1B最少三年研究或擔任教授經驗的要求。州立大學的角色為申請人(petitioner),表示願意提供給受益人終身教授聘書,希望她能夠繼續任教。   因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提交了書面證據說明受益人滿足六項要求中的四項。我們強調受益人於目標領域內發表過七篇文章並參與過13次會議。   此外,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忙撰寫了數封專家推信進,肯定受益人的傑出貢獻。另外我們還提供受益人擔任同行評委的證據,並獲頒目標領域內的重大獎項。   最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利用了受益人近80次的論文引用來闡述其國際上享有的學術聲譽。本案在升級至加急處理後在8日內通過,而客戶現在已經握有綠卡!   上述案例驗證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成功申請策略與專業申請流程。我們不僅替每個案件研發出最佳策略,更會以最高的效率完美執行。     Read more [...]

成功案例:藥理博士後研究員EB1a(第一優先傑出人才)申請僅22日內通過

客戶感言— 「非常感謝你們捎來的好消息。坦白說,這個批准完全是靠你們的幫助換來的。我對於你們付出的時間與努力致上最深的謝意。」     我們收到了藥理博士後研究員EB1a(第一優先傑出人才)類別申請通過。歷時僅22天!(批准通知)。     領域:藥理科學 申請人國籍:伊朗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藥理研究員   每項EB1a的申請都必須提出證據說明申請人在目標領域的卓越成就符合傑出人才的條件。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將很多的時間投注於那些經由他家律所或自行申請失敗的案件補救。這些案件通常會收到RFE補件要求,因為證據不足、證據蒐集不當或是證據呈現方式有缺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針對EB1a類別處理特別謹慎,關鍵是證據的蒐集與排列呈現方式必須可以反映出客戶真實的具體成就。   在這個案件中,客戶發表了多篇文章,引用次數高達800多次,並參與過多項重大的合作項目。即便如此,我們還是必須明白任何看似過關唾手可得的案件仍然可能遭受拒絕。因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特別投注大量的時間蒐集所需的證據,確保證據的完整性與準確性,讓案件得以用對短的時間順利過關。   有鑑於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蒐集了大量的證據,強化了客戶符合第一優先傑出人才的資格。首先,我們幫忙撰寫了七封跨領域專家的推薦信,證實了客戶的國際影響力。其次,我們研究並引述了過去類似的判例,替申請加分。最後,我們將客戶的貢獻與同儕研究員做對比,進一步證明了客戶傑出的成就與貢獻在同儕領域中更勝一籌。   善用致勝的策略,具體強調客戶傑出的成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得以在22天內幫助客戶申請過關!   上述案例驗證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Read more [...]

成功案例:電訊與電子工程研究員EB1-B(EB1-OR)傑出研究員與教授類別申請通過

客戶感言—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在EB-1職業移民綠卡的專精程度讓我感到不可思議。律師對於我的問題每每都報以專業、簡潔與即時的回覆。在案件準備的過程中律師的積極付出與深厚的知識體現出他們以客戶為中心的敬業精神。」     我們收到了電訊與電子工程研究員EB1-E(EB1-OR)傑出研究員與教授類別申請通過(批准通知)。     領域:電訊與電子工程 申請人(petitioner):雇有九名全職研究員的大型公司 受益人國籍:印度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分:研究員   此案的申請人為一大型公司,雇用九名全職研究員,年收入高達五千萬美元,因此有能力雇用客戶持續任職為電訊與電子工程師。公司也表示希望客戶能夠終身任職。總結上述,公司有資格成為申請人,替客戶提出申請。   客戶在目標領域有七年的工作經驗,專精於無線網路的發展與設計。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透過蒐集文件證據,強調客戶在國際期刊的發表文章,其論文引用次數與擔任同行評委的職責,順利地申論客戶於此類別申請至少符合三項條件的門檻。   為通過最終優點認定,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提交了七封專家推薦信,證實客戶在國際學術研究領域的傑出貢獻。   透過我們致勝的策略,受益人的申請在加急處理後20天內通過,並無RFE補件通知。   上述案例驗證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成功申請策略與專業申請流程。我們不僅替每個案件研發出最佳策略,更會以最高的效率完美執行。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地震工程師RFE補件後EB-2國家利益豁免(NIW)通過

客戶感言— 「陳律師是一位非常優秀的律師,對於移民法有深厚的認識。她非常照顧客戶。若有任何移民申請的需求,我強力推薦陳律師。」     就在最近,我們又收到地震工程師RFE補件後EB2國家利益豁免(NIW)通過(批准通知)。     領域:地震工程 申請人國籍:伊朗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工程師   即使我們不樂見RFE補件通知,但是也必須了解收到RFE並不代表申請無望。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與每位客戶積極合作,確保最佳的申請結果。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有很大部分都是幫忙那些由他家律所或是申請人自己不當申請收到RFE的後續彌補動作。   也因此我們非常小心謹慎,運用致勝的策略與有系統的證據蒐集方法,加上多年各種領域申請的經驗累積,達成我們引以為豪的高通過率(接近100%)。   在本案中,我們幫忙客戶蒐集需要的RFE補件資料,申辯客戶在美國的永久居留誠然對國家利益有好處。   除了引述其他過去的類似判例外,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在申請書中強調了客戶幫助美國國內各處造橋、隧道與建築結構的貢獻,強調客戶在地震工程上傑出與獨特的成就。此外,我們還撰寫了六封推薦信,兩封見證信說明客戶對於美國的重要性。   上述案例驗證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成功申請策略與專業申請流程。我們不僅替每個案件研發出最佳策略,更會以最高的效率完美執行。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