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手RFE補救案件的常見問題解析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因其高通過率知名度,屢次接獲由他家律所遞交申請失敗或是申請人自行申請後的RFE補件、NOID通知甚至拒絕信的補救案件。也因此我們有許多機會放大檢視由他家律所或申請人自行遞交的申請文件。偶爾我們會發現品質非常低的申請書。舉例來說,我們曾經幫忙過一位申請被拒絕的客戶,要求移民局重新開啟並審理案件,當中原申請律師竟然連法條都錯誤引用。
即使這些補救案件挑戰度相當高,我們仍然幫助了許多客戶在提交RFE或NOID回覆,或要求重新審理後,申請安然過關。
大多數的時間,我們協助那些由他家律所或申請人自行遞交申請的RFE補件通知,當中每項RFE的要求皆不相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表示在一開始申請時,若能避免某些常見的錯誤,則可以大幅減少收到RFE的機會。
案件申論並非基於當今移民法規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在檢視了多項由他家律所或申請人自行遞交的申請文件後發現,許多申論內容都不是基於最新更新或最正確的美國移民法規。
舉例來說,所有的EB-1A(EB1-EA)第一傑出人才綠卡、EB1B(EB1-OR)傑出研究員或教授的案件審理原則都是基於前例Kazarian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