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經驗:在本所策劃策畫與加急處理相輔相成下,一名中國籍食品科學副教授1個月內即取得EB-1A批准!
客戶感言:
"貴所團隊總是迅速且仔細地回答我所有的疑問。因此我也委託陳律所辦理I-485。
2023 年 8 月 10 日,我們收到了一名食品科學領域副教授的EB-1A批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食品科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副教授
國籍:中國
批准通知書日期:2023 年 8 月 10 日
處理時間:1個月 (加急處理)
案例總結:
一名來自中國的副教授委託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協助她遞交EB-1A請願。她擁有食品科學博士學位,當前也投身於專業領域工作。
美國移民第一優先類別(EB-1A)規範申請人須出具傑出能力的證據,與第二移民類別(EB-2)的差別如下,EB-1A的標準包括:
外籍申請人須出具科學、學術、藝術,或體育領域之出版物、重大影響等證據,證實個人原創性貢獻。
外籍申請人若能證明入境美國後將持續從事專業領域工作,則毋須特定美國的工作邀約或勞工證,是由個人申請的綠卡類別。
外籍申請人在知名組織或單位享有卓著聲譽或擔任要職。
外籍申請人在領域內享有較高薪資報酬。
若上述類型的證據不適用於外籍人士的職業,乃提供類似證據。
我們團隊在該客戶請願包裡納入下列學術與專業紀錄,彙整出一份極具說服力的請願:
該客戶在食品科學的研究,例如: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