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感言:
「謝謝你們給我轉發通知書和其他信息郵件。我上個月就早在Linkedin上加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我很樂意在Linkedin或者Faceook上為貴事務所提供好評,只是可能需要等上一兩天。我一定會將貴事務所介紹給我的朋友。你們可以把我的郵件聯系方式告知其他申請人。」
於2013年2月27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中國土木工程博士後研究員EB1-A (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歷時短短2天!(批准通知)
領域:化學工程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處理時間:2天
遞交申請時所在地:馬薩諸塞州
EB1A案例需要滿足如下移民局制定的三條規定:1)申請人具備突出的專業能力,是其領域名列前茅的佼佼者;2)持續獲得國家或國際贊譽;3)申請人成就得到其領域專家權威認可。要使傑出能力類案例順利通過,申請人需要准備大量的文件材料還要精通申請技巧,這一點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尤為擅長,我們的專業水准可通過無數次成功經驗反復證明。
針對此案,我們指出客戶已經滿足了移民局提出的上述標准。具體來說,客戶屬於化學工程領域尖端科技的極少數精英,其成就獲得廣泛的國際國內贊譽,該客戶堪稱化學工程領域數一數二的一流專家。
此外,為了進一步證實客戶的傑出能力,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助客戶起草撰寫了5封推薦信,並隨後交與專家進行審核,修改和簽字。由此一來,這些著名的專家學者就為客戶在化學和環境工程方面的重要影響提供了最有利證詞。為了客觀公正地凸顯客戶的影響力,我們還邀請了化學工程領域最傑出研究專家提供推薦信。
除此之外,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還指出客戶的發表文獻質量滿足移民局規定標准,足以體現客戶卓越的研究能力。我們提供了客戶的2項會議演講記錄、大會會刊以及國際知名學術期刊上50篇經同行評審後的學術論文。
同時,為了突出客戶在其領域的翹楚地位,我們重點強調了客戶文獻的引用數量。雖說高引用數量不足為奇,但是考慮到客戶工作領域的尖端性,客戶的高引用著實說明了客戶的優秀實力。為更加顯示客戶的傑出能力,北美聯合事務所認為最關鍵的還是要取得高質量的獨立推薦信。為此,我們代表了化學工程領域與本案客戶素不相識5位專家學者的推薦信,這5位專家皆為該領域最受尊敬的資深研究專家和科學家。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一向善於領會客戶個人需求,並盡最大努力簡潔明了地呈現客戶的長處。最後,根據一直以來的辦案經驗,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還以AAO決議中比本案客戶引用數量少的成功案例為例,對比說明客戶更符合申請條件,理應獲得批准。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2013年2月27日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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