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3年2月29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中國土木工程博士後研究員EB1-A (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歷時短短1個月!(批准通知)
領域:土木工程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副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州
處理時間:一個月(升級為加急處理8天之後即通過)
遞交申請時所在地:亞利桑那州
在處理EB1A案例時,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與客戶精誠合作,以求滿足如下移民局制定的三條規定:1)申請人具備突出的專業能力,是其領域名列前茅的佼佼者;2)持續獲得國家或國際贊譽;3)申請人成就得到其領域專家權威認可。針以此案例為例,我們通過強調客戶的研究及其推薦信的數量和質量來證明我們客戶遠遠超出了移民局對傑出人才案例的申請要求。
在撰寫EB1-A案例的申請書時,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一貫首先要強調客戶教育背景以及研究學術背景的傑出之處。這樣的證據陳述就迎合了移民局規定第一項條件中提到的申請人對其研究工作領域做出重要貢獻的描述。針對此案例,我們具體解釋了客戶在理論與實踐兩方面的經驗。此案的客戶既是一名土木工程3D分析工具的研究員又是開發者,他不僅開創了多種新型算法和理論,而且還研發了多諸多新工具,其中很多被認為是土木工程領域多年來最新穎最傑出的進步。
盡管我們的客戶在遞准備申請時僅有大約100次引用,我們依然能夠證實客戶是其領域為數不多的傑出人才。具體來說,我們通過量化手段總結了客戶在其領域的卓越貢獻。比如說,在2010年,本案客戶的一篇文章是自動化建設類文獻中被最廣泛頻繁引用的文章,同時連續兩年榮登某知名期刊“最熱門25篇文章”排行榜。這樣的成就無疑為客戶申請提供了強有力的證據。
除此以外,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一直堅信,案例通過與否的最終砝碼是推薦信的質量高低。因此,我們為此案例的客戶提供了6篇來自土木工程領域國際著名專家學者的推薦信。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2013年2月29日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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