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人才移民類別案例探討:視覺藝術家

在傑出人才移民(EB1-A)類別中,美國移民局對「視覺藝術家」這個領域與其它領域要求一樣,都是依據移民法規提供的十項標準,只要能符合三項以上,審核官員就可能會核准申請案。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表示,在此領域當中,有一項標準與此專業較為相關的是「作品在知名展覽場所展示」,所以申請者在準備文件時,可依自己的背景去套用最相關的幾個標準,無需每個標準都硬要交出證明文件來,像在學術界常使用的「論文被引用次數」標準,很明顯的視覺藝術家的專業在這項上難以套用,申請人不用牽強套用。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也特別提供美國移民局(USCIS)公布的視覺藝術家案例供有意申請者參考。   此案申請人原為俄國視覺藝術家,其作品曾經代表俄國藝術家至美國華盛頓首府參展,也拿過許多獎項,希望能透過提出傑出人才移民(EB1-A)申請案移民美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表示,這個案例的重大錯誤在於申請人認為拿到俄國最頂尖美術學院的文憑學位,等同於國家級的競賽,依其論點,在俄國藝術領域競爭者眾,必須過關斬將,才能進入此頂尖名校,最後要拿到畢業學位也是非同小可,可說是一關又一關的競賽。但就移民法規而言,美國移民局(USCIS)裁定所有學位相關的文憑、證書、執照,都不可視為「國家級競賽、獎項」的證明文件。不論是多麼頂尖的學校、學位,在移民法規中都僅僅是就讀一段時間後取得的文憑;與正式競賽大不相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表示,所謂的「傑出人才」必須是在其專業領域中有重大影響力,若只是單從某學校畢業,其實無從判斷在業界的影響力。 另外,在「專業組織會員」部分,此案申請人繳交了「俄羅斯藝術家聯盟」及「國際藝術家聯盟」兩張會員證書,但缺乏證明這兩個組織是否需要高度成就才能獲邀加入,審核官員也在證書中發現,這兩個專業組織其實為同一個協會,「俄羅斯藝術家聯盟」只是「國際藝術家聯盟」下的一個小分會,很多申請人以為只要是有名字的會員組織即可,因此將許多分會、委員會都全部納入文件當中,殊不知美國移民局審核官員都是訓練有素、極家經驗,這樣的申請案通常都會被抓出破綻來。雖然後來審核官員發出補件要求(RFE),申請人也另外繳上自行創辦的「平交道藝術協會」的會員,但由於這種自行創辦、自行設定的會員標準較不客觀,仍不符移民法規標準。舉例來說,若是獲得某國際藝術獎項後,獲邀加入某菁英組織,且該組織會員都是國際獎項得主,則可視為符合標準。   在「媒體報導」這項標準上,該案申請人繳交了三份報紙的新聞報導及其譯本,在俄文新聞中記者著重在團體展出的報導,對於申請人僅提及是這次參展人之一,而在法文新聞中只有兩句話描寫申請人的作品,在英文版本新聞更僅提及一句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表示,這些報導文件由於都不是以申請人本身為主,無法顯示申請人在其專業領域的影響力,因此都不具證明能力。有志申請者在繳交媒體報導文件時,其中應該要提及申請人的「成就」(accomplishment),若報導僅提及「相當具有潛力」(potential),還是無法裡視為傑出能力的證明。   此外,若是能證明自己的藝術作品的售價在該領域是屬於頂尖族群,也可視為符合標準之一,但此案申請人僅聲稱自己的作品在慈善拍賣會中最高以三千美元售出,這在東歐來說算是非常高價的作品,但審核官員在審視文件後發現,同一拍賣會中還有許多其它藝術家同類作品以八千美元售出,且申請人沒有提供任何東歐同類藝術家的平均拍賣記錄為比較,也缺乏作品實際成交記錄文件,在沒有可比較之依據下,美國移民局無法採用此標準。   最終,審核官員僅認同申請人在美國、俄羅斯、瑞士等地知名博物館參展,此項符合傑出人才移民(EB1-A)的標準之一,但由於必須符合三項以上才有機會獲得通過,在總體考量下,此申請案還是遭到美國移民局的拒絕。   由此案看來,申請人嘗試在各種標準中盡可能繳交證明文件,但卻又難以達到每項標準,最終仍然以失敗收場。由於移民法規相當複雜繁瑣,如有任何關於第一優先傑出人才類別(EB1-A)職業移民的法律相關問題,可聯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印度生物醫學和腫瘤博士後研究員EB1A於4個月通過!

客戶感言:   謝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如果沒有他們的協助,我的申請一定不會這麼的順利和成功!      2013年5月31日,我們收到了印度生物醫學和腫瘤博士後研究員EB1A(EB1-EA)第一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生物醫學和腫瘤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博士後研究員 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申請時居住地:阿拉巴馬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5月31日 處理時間:4個月   近日,我們收到一名印度生物醫學和腫瘤博士後研究員EB1A批准通知。她的工作 Read more [...]

成功案例:中國助理研究員EB1A於23天通過!

客戶感言:   因為選擇了和北美聯合事務所合作,我的申請很快就被批准了! 謝謝北美聯合事務所對我的幫助!     2013年5月28日,我們收到了中國助理研究員EB1A(EB1-EA)第一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復雜系統和系統生物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助理研究員 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服務中心(NSC) 申請時居住地:印第安納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5月29日 處理時間:23天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印度藥物科學研究員EB1A於18天通過!

客戶感言: 謝謝北美聯合事務所對我的支持和幫助!     2013年5月28日,我們收到了印度藥物科學研究員EB1A(EB1-EA)第一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藥物科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研究員 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服務中心(NSC) 申請時居住地:加利福尼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5月28日 處理時間:18天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德國攝影師EB1A於1個月通過!

客戶感言: 我無法用言語來感謝北美聯合事務所對我的幫助!當然, 我一定會推薦北美聯合事務所給我的朋友們!我已經在多米尼加共和國把美聯合事務所推薦給了很多想請綠卡的朋友們!     2013年5月24日,我們收到了德國攝影師EB1A(EB1-EA)第一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  (批准通知)     領域:攝影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攝影師 國籍:德國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申請時居住地:佛羅裡達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5月24日 處理時間:1個月   一般而言,I-140案件的平均處理時間是四到六個月。雖然如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幫助過許多客戶縮短申請時間,更快取得綠卡。   申請人是一位工作在多米尼加共和國的德國攝影師。在此案件中,很重要一點在於強調申請人在攝影方面的豐富經驗以及其著作對攝影這一極為重要領域的重大影響。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此客戶提交了書面的證據,說明他符合傑出人才的條件,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德國自動學工程師EB1A申請12天後被批准

客戶感言: 「這真是一個好消息!非常感謝北美聯合事務所幫我達到目標!他們 對工作的勤奮和奉獻精神值得稱贊!」     2013年5月22日,我們收到了自動學工程師EB1A(EB1-EA)第一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自動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自動學工程師 國籍:德國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申請時居住地:加利福尼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5月22日 處理時間:12天(加急處理)   申請人是一位來德國的自動學工程師,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安全研究中心的高級會員EB1A申請6天後被批准

客戶感言: 這個消息太好了! 非常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團隊!     2013年5月15日,我們收到了安全研究中心的高級會員EB1A(EB1-EA)第一傑出人才 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密碼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安全研究中心的高級會員 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申請時居住地:紐約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5月15日 處理時間:6天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印度有機和藥物化學博士後副研究員EB1A申請3天後被批准

客戶感言: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團隊對我的案件做的非常好. 非常感謝!我一定會在LinkedIn或Facebook上推薦他們!再次感謝北美聯合事務所團隊!」     2013年5月23日,我們收到了有機和藥物化學博士後副研究員EB1A(EB1-EA)第一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有機和藥物化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博士後副研究員 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服務中心(NSC) 申請時居住地:明尼蘇達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5月23日 處理時間:3天(加急處理)   近日,我們收到一位有機和藥物化學博士後副研究員EB1A批准通知。此客戶在有機和藥物化學領域裡有著卓越的成就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藥學博士後研究員EB-1a(傑出人才)申請順利通過!

申請人感言: 「我會向我的朋友和任何需要移民申請的人強烈推薦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我真的很感激他們的出色工作。我從沒想過我一個月就能收到許可通知。傑出人才申請書寫的很好,所有需要呈現的文件也組織的很有條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給了我很大的信心。他們雖然不是我專業的專家,卻能讀懂我的學術論文,並能完美總結所有證據,使我的申請更有效。我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合作很愉快。多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幫助。」   近日,我們收到了藥學藥物輸送系統領域博士後研究員EB1A(EB1-EA)第一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藥學與藥物輸送系統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受理時間:31天   在此案件中,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的是一位藥學領域的研究員,該申請人希望通過EB1-A(傑出人才)申請獲得永久居住權。我們認為,成功證明申請人具備“傑出能力“這一條件的關鍵在於證據的組織編排。這些證據必須經過字斟句酌,以符合申請書中宣稱的各項標准。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為此案專門設計了一套特別方略。我們注意到,在眾多證據中,很突出的一點是申請人出版物繁多。不僅擁有英文出版物,還有大量中文出版作品。我們據此強調了申請人學術能力上與同行人士相比之下明顯的優勢。為量化事實,我們運用了一流分析系統軟件,測評出藥學領域研究者出版物的平均數量,並與申請人出版數量進行對比。在強調了申請人出版總數(109)之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進一步引證,指出申請人著作引用次數達到955次之多,其中675次來自於英文同行評審的學術期刊,280次來自於中國出版物。   除了文獻著作及引用之外,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還通過引用Kazarian反對移民局的案例來證明此案申請人的傑出能力。Kazarian案例提出了舉證兩步法:首先,證據需計數處理;在證據滿足至少3個標准的條件下,案例進入最終評定優點案例範圍內。為了提供更多證據,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助申請人起草撰寫了6份推薦信,並隨後遞交專家進行審核,修改和簽字。這幾份推薦信作為證詞進一步強調了:1)申請人專業學術能力之強使其成為至少7家國際認證的著名科技期刊的評稿人;2)申請人在其領域做出了具有重大意義的原創性貢獻;3)申請人在藥學和其他學術領域以及重要商貿期刊上皆著有諸多學術文獻。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與申請人精誠合作,證實每個相關研究證據的真實性,同時進一步補充額外資歷信息,提供證據支持,以求達到迅速通過的目的。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31天內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氣溶膠學博士後研究員EB-1a(傑出人才)申請順利通過!

客戶感言: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對本人申請的處理籌備完全超乎了我的期許!第一天開始,他們就有條不紊而細致地向我介紹成功申請的必備要素。隨後為我所從事氣溶膠領域的外部專家撰寫了9份精彩的推薦信和1份長達30多頁的申請書。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工作准時高效,免去了我不必要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總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服務僅在4月之內就為我贏得了申請通過,簡直令人稱贊。我會強力推薦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給每一位像我一樣尋求國家利益豁免通過的申請人。繼續努力!!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