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資料一定要呈現的三個要素
想要將你的形象建立為一個取得永久居留權後能夠帶給美國國際利益的優秀移民申請者,你必須要蒐集所有必需的資料來證明你就是能夠帶給美國利益的不二人選,而且你的出色才能及你能夠提供的貢獻將超出一般美國公民所能提供的。
就像在法庭中審理的案件一樣,一件國家利益豁免(NIW)之請願申請必須提出相對應的佐證。相關議題的證據必須能夠促進申請者持有壓倒性優勢的論點。通常佐證必須符合下列三點要素,而且要能夠套用在所有佐證上:
1) 佐證必須具有”相關性”
佐證必須提出某個確切的論點,以闡述申請者如何或為何能夠憑藉其傑出能力而躋身國家利益豁免(NIW)請願候選之列。
舉例而言,研究學者通常會以出版品的形式呈現佐證,但也有人會以報告的形式呈現。這使得對於這些佐證是否適當的爭議存在,而申請者則可能認為報告的形式將是一種與同領域中其他人交流自己成果的技巧。兩種形式的最終目的都是一樣的,所以二者的相關性也應當顯而易見。
2) 佐證必須具有”說服力”
佐證必須是可信的。舉例而言,如果申請者所提出的佐證是源由於一個國際性會議,他或她應可對會議主辦單位申請認證信函以證明論文已被認可,包括摘要、會議方案、及其他會議產生之文件資料。如此即為此報告確實發生之強力證據。
然而,一旦申請者對於此份報告僅持有少量佐證,憑會議方案是不足以採信此報告佐證的,甚至申請者可能根本沒在會議中出席。
3) 佐證必須具有”實際性”
佐證必須是顯著的。舉例而言,申請者列舉對於實驗室同仁所做的每月簡報,就不是美國移民局所要求的佐證。
對大部分的申請者而言,報告必須屬於全國性或是國際性的範疇,其他相關的資訊也應一併送交美國移民局。為達到佐證需具顯著性的要求,申請者可能也需要提供以下的資訊:
- 論文作業審查程序及同業審查
- 出版程序
- 會議出席者
- 會議召集人
統合各種佐證於一個類別是非常重要的,申請者可通過此最後測驗。以上的各點需適用於所有佐證。在相關性上的一個基本問題是這個佐證是否能幫助你建立能力之必要性的觀點。
如何有效的蒐集你的佐證,以展現你傑出的才能,以及它能如何有利於美國國家利益
要展現你的立場及你的工作是有利於美國國家利益的,你必須蒐集及利用所有相關於你的成就、出版品、政府文件、大眾媒體、以及網路上的資訊,以幫助你建立有利形象。因此,你必須由下列領域中來蒐集你的國家利益豁免(NIW)請願所需資料:
1) 在學術界所收到的獎項 — 這包括了你曾獲得的獎項以及在爭取獎項中所提出的材料作品。獲得重要獎項或是舉證你所獲得的獎項是重要獎項是非常不容易的,因此任何較小的獎項也能展現你的”傑出能力”。有些會議或雜誌常頒發類似”最佳論文獎”一類的獎項。
在這個項目之中,若能附上獲獎信或是證書將會有所助益。若你參與了授權性研究,你可以附上授權通知信件。在這些信件中,寄件者可能提到了你的工作是如何受用以至於獲得授權。基本上,任何獎項及證書證明都會對請願申請有所幫助,而這些獎項應在請願書的中編列索引。
2) 在學術團體中所具有的成員身分 — 會員卡是很有用的。若能附上一些組織的印刷文物,比如說成員列表,也將有所幫助。你可以從組織網頁下載一些對你的申請有用的資訊。另外一個戰術是請有威信的組織支持者,或是特定協會的高層寫推薦信;或是尋找一些證據能夠指出你在協會中的身分即是對你在工作上的天份的最佳註解。你也可以附上協會歡迎你成為一員時的正式信件。
大部分的協會只要求以會費來延續資格,而有些協會則是透過選舉制來確立會員資格。如具有這類透過選任制學術團體的證書或會員證明則應當附上。有些專業協會是採提名制,由在領域中的公認成就為基礎,如Sigma Xi。而有些協會是不被美國移民局認可的,包括ACS、AICHE、ASME、ASEE…等。
3) 在學術出版品中或新聞媒體上所發布的作品 — 這包括了學術領域的其他人曾在他的文章中提及你的作品的部分,以及其他碩士或學士論文引用你的文章的部分。這也包括了任何曾探討你目前的作品及正在進行的計畫的一般文學作品。你也可以在網路上搜尋是否有任何論文曾引用你的發表作品。大部分的大學圖書館能夠執行這種搜尋。
4) 由其他研究人員所引用的紀錄 — 可能的話,由科學索引中的引用紀錄影本,或是一些其他引用紀錄將有幫助。取決於引用數,即使是由並不熟悉你的工作的人所撰書的信件,只要能說明其引用的重要性,也是有幫助的。你也可以請引用你的作品的研究者給予你他的實際作品。
5) 曾單獨或團體參與過的審查團隊 — 若你曾擔任雜誌或會議論文的評委,或是曾於相同或相似的學術單位擔任他人工作的評審,你就可蒐集這類佐證。你可能必須附上你的評審文件。你也可以請雜誌編輯或是會議召集人寫證明你的評審工作的信件,或附上期刊編輯對你的評論的邀稿信件。
6) 在科學或學術領域的研究所提供之貢獻 — 包括了所有種類的研究活動,刊物、簡報、發明、專利…等都是。這代表你必須呈現所有可證明你在專業會議上的參與的資料,如議程影本、摘要、及傳單。撰寫者在信件上描述你的工作時,他的支持態度也是相當重要的。信中包括研究或教學活動之重要性,新穎性,及你的特殊專長如何使這份工作可行且更有效率。如果你處於某授權之列,你也可以將此列為獎項的標準,端看文件的類型及驗證的標準。任何授權的信件或文件都十分有用。你也可以使用出版品或論文資料,在某些情況下封面及第二頁的資料就足夠了。
7) 在學術書籍或文章中列名作者 — 文章需在全國性或國際性流通之學術期刊,以及學術領域發表。於具有ISBN之書籍中的某些篇章亦可。如此,你也可以附上在期刊上的意見、書中的章節…等等。若是出版物很多,你可以附上優良樣本文章的前1-2頁。若是不多,你不妨將完整篇幅都呈現於你的簡歷之中。
期刊編輯對於你的意見投書所發的錄用信也是十分有用的,類似資料亦同。當你開始整理你的申請資料,你一定要把這些能夠強調你在期刊上的貢獻的信件附上。
8) 由導師所提供的推薦信 – 推薦信應該強烈支持你的優勢及你的傑出能力。若是你的前導師對你先前工作的評價一如你現今工作的重要性一樣優越,他或她的推薦信將是你的不二選擇。
9) 由其他專業人士所提供的推薦信 — 這些專業人士包括了你的大學教授、你具有某些資格的同事、以及你的主管。通常你只要告訴他們你因移民程序而需要推薦信,都可以得到好結果。你也應該請所有你的引用文件原始作者幫你寫封信到美國移民局。
10) 由同行評審在你的發表論文中所做的評論 — 這些也是非常重要的佐證。即使大部分的評論可能是在挑你論文的毛病,至少有句話是不會變的:「這份論文對於研究做出了創新的貢獻。我推薦他發表。」如若不然,你的論文也無法被發表。
11) 所有曾邀約你的發表論文的明信片或E-mail
12) 由你的雇主或共同研究者所提供的推薦信 — 展現你研究的重要性及你在研究計畫中的優秀表現。
13) 你的雇主所提供的研究方針 — 其中提到了研究的重要性、計畫的應用面,及任何對於計畫投資的聯邦政府、聯邦機構、州政府、或私人企業。
這些佐證將能突顯你研究的重要性。當然,如果你正是為聯邦所成立的機構工作,一份對於這種機構的提案,如國家衛生研究院、國科會、國防部、能源部、環保局、農業部、交通部…等等,將更能突顯你工作的重要性及你的出色。
14) 研究報告或計畫進度報告 — 即便這些研究尚未發表,或是因保密的原因將來也不會發表,這些佐證還是能夠突顯你的傑出能力及研究的重要性。
15) 於學術會議中發表的論文 — 可證明你為參與者的專題研討會或會議議程,無論你為研究論文報告者、評委、或是其他獨立工作。即便論文在某些情況下並未正式發表,還是對你的請願有所助益。
16) 任何由你的客戶、研究贊助者、官方文件所提供的建議 — 用以證明你的研究可能曾被其他組織或是政府機關所用。
美國移民局負責國家利益豁免(NIW)申請的審核人員並不一定和請願申請人具有相同學科出身或是相等教育程度。事實上,美國移民局表示這些審核人員多半只有學士學位,大部分所學甚至屬於非科學領域。正因如此,如何以簡單易懂的方式呈現自己的佐證,使得這些審核人員一目瞭然,便是申請者所必須努力的課題了。
***Reproduction is welcome but source must be explicitly indicated: http://www.wegreened.com ***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是一家從事美國移民的律師事務所,致力於代表來自美國50個州的公司、研究機構和個人,針對I-140移民申請提供法律服務。 我們專精於職業移民申請,並在下列移民類別保有高成功率的證明記錄: EB2-NIW(國家利益豁免), EB1-A(傑出人才)和 EB1-B(傑出教授/研究員)
我們所累積的超過四萬件I-140批准通知讓我們對美國移民局的裁決趨勢有著前所未有的洞察力
擁有四萬多筆的EB-1A,EB-1B和EB-2 NIW批准紀錄,我們對USCIS判決I-140案件的方式有著豐富的第一手資料。 由於USCIS會不斷改變對EB-1A,EB-1B和EB-2 NIW類別的裁決標準,我們事務所累積的龐大成功案例數據庫能提供您前所未有且透徹的USCIS裁決趨勢。 我們仔細分析我們所有案例的數據,將分析結果應用於為客戶提供最新的建議,並隨時調整我們的策略,使我們與美國不斷變化的移民法規局勢保持一致。 與我們合作,您可以隨時得知重要的更新、策略和資訊,讓您可以對您的申請做出最明智的決定。
我們已經成功幫助過上萬位背景和條件與您相似的客戶
我們經手過眾多的成功案例。無論您的條件、背景、專業領域、簽證身份或國籍為何,我們極有可能已經幫助過數百名甚至數千名和您相似的客戶。 我們的客戶通常對我們能如此了解他們的研究和工作感到印象深刻。 我們的洞察力和理解來自於我們已經處理過許多與您條件類似的案例,這使我們有能力為每份申請量身訂製最佳策略。
許多客戶都是因為他人的推薦而與我們接洽
多年來,我們事務所吸引了許多新客戶與我們合作,他們全都是基於我們的口碑、他人的推薦以及朋友和家人所分享的愉快合作經驗而選擇我們。 我們以我們的聲譽自豪,也努力確保我們提供令人滿意的綠卡申請服務給每位客戶,讓客戶樂於與他們的朋友和同事分享經驗。 這就是為何我們的批准通知數量能從2013年的600件增加到2023年的47,000多件。
批准通知: https://tw.wegreened.com /eb1_niw_approvals
成功經驗: https://blog.wegreened.com/
網址:tw.wegreened.com;
免費評估:https://www.wegreened.com/Free-Evaluation;
中文熱線:888.666.0969 ext.380(免費專線)
更多顧客感言及成功案例請至:
更多詳細資訊請按此連結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