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記錄可視為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佐證
在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案中,除了推薦信之外,電子郵件記錄也可視為佐證證明文件之一,也有愈來愈多的國家利益豁免申請者利使用此項工具作為輔佐資料。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證明文件不限於傳統認知的正式書信或獎狀證書,在目前行政上訴辦事處(AAO)公布的判決中已有因善用電子郵件記錄上訴進而成功獲准的案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將此成功案例整理後分析如下。
此案申請人擁有愛荷華大學博士學位,將在美國尋求研究員的職位,自行提出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