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受歡迎非傑出人才移民類別(EB1A)要項

在職場上受歡迎在常人眼中算是一種對於「優秀人才」的肯定,有些人一丟出履歷找工作就能獲得很多家公司的錄取通知,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表示,雖然被大公司錄取感覺有點像是與其它人一起競爭最終獲得獎項的過程,但實質上與參加競賽相比仍是大不相同,且重點仍需回歸到傑出人才移民類別(EB1A)法規中的十項標準條件,申請人不得擅自擴大解釋或曲解立法用意,畢竟此移民類別需要的是金字塔頂端的傑出人才,而非「找工作高手」。 有些申請人或許覺得這樣可以顯出自己是「炙手可熱」的優秀人才,因此在自己的申請案中強調自己同時拿到許多知名大公司的工作邀約,顯示自己的能力在這些國際級大公司、知名大學中是倍受肯定的,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傑出人才移民(EB1A)推薦信應避免命令式語氣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有些傑出人才移民類別(EB1A)申請人在各方面都準備充份,但在推薦信這方面,因為是有求於人就覺得是自己無法掌握的部分,往往就在推薦信這個部分遭遇失敗。一般認為推薦人愈是位高權重愈好,但這些在該領域相當知名的專家有時會忽略推薦信的重點應該著重在申請人身上,而非自己的卓越功績。更有甚者,有些推薦人會以命令式的語氣要求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給予申請人直接核准。 在美國移民局公布的傑出人才移民(EB1A)案例當中就有這樣特殊的案例,申請人的研究領域是壓電薄膜(Polyvinylidene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