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觀不是傑出人才移民申請標準

現在的教育重視國際觀與國際化,在許多專業領域擁有國際視野往往也能獲得很好的工作,尤其是與世界各國的合作,能發展出更先進的研究。因此,有許多人致力於國際合作與世界觀的養成,但在申請美國傑出人士移民(EB1-A)這個類別上,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國際觀或國際合作都不是法規規範的核准要項。法規的審核著重申請人是否具備「傑出人才」的資格以及是否屬於該專業領域頂尖的極少數菁英人才。由於傑出人士移民類別可自行申請,不需要雇主提出申請,也不需要確認有工作後才能申請。因此有許多想移民美國的人會想透過這個管道自行提出申請,但一般人由於缺乏對法規的了解,所以把自己的想法直接套用在申請案上,也常常出現一些不符法規標準的錯誤,而導致整個申請案的失敗。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傑出人才移民比起其它移民類別有較高門檻

一般人想到拿綠卡移民美國,通常都會想到投資移民(EB5)或是綠卡抽籤(Greencard Lottery),前者需要能在美國投資100萬美元以及能創造10個以美國人工作機會,此類別美國每年給予1萬個具有永久居留權的移民名額;後者則需視運氣看是否能抽中。但不是每個人能夠有有雄厚的財力辦理移民,綠卡抽籤的等待往往由於機率很低因此變成年復一年的等待。其實拿綠卡移民美國還有許多其它的方式,不同的移民類別有著不同的要求與標準,如果申請人本身在其專業上有非常傑出的表現,其實可以考慮門檻條件較高的「傑出人才移民」,雖然較為不易,但有著不需要先找到工作及雇主贊助的優勢,再加上沒有排期等待的困擾,非常適合傑出優秀人士申請。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