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出人才移民(EB1A)案例探討:大提琴家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出一個大提琴家的申請案例供大家參考,此案申請人一開始以F1學生簽證進入美國在耶魯大學就讀音樂系,畢業後使用OPT開始工作,之後轉換成H1工作簽證身份在康乃迪克州一地區性交響樂團工作,此H1工作簽證於三年後到期再延長一次三年。最後因無法繼續延簽,只好改以O1非移民簽證繼續留在美國工作,在幾番輾轉波折後,最後希望以申請傑出人才移民(EB1A)來獲得綠卡移民。 該案申請人雖然在波蘭學生時期拿過六個獎項,也在耶魯大學就學期間獲得獎學金,但審核官員認為,此案申請人學生時期的獎項競爭對手都是學生,並非國家級或國際大獎項,獎學金也不可視為「比賽、競賽」獎項得主,再加上申請人進入美國就讀及工作後長達六年的時間,在此期間都沒有獲得其它大型獎項的證明,這讓人懷疑申請人在獲得綠卡後是否能繼續以其傑出能力為美國作出貢獻。此外,在就學期間及學業相關的小型比賽並不足以被視為「專業音樂家」的證明。雖然該案律師在上訴時表示,在古典音樂的專業領域中,大多數的國家級、世界級大賽都有年齡限制,大賽得主也多半是在就學時期就獲得國際聲譽,因為認為美國移民局應該在審核時考量這一點,但在上訴過程中,審核官員表示,即使許多大賽得主在學生時期就已經獲得國際聲譽,但此案申請人沒有提出足夠的得獎證明他在學生時期所獲得的六個獎項是符合國際名望的獎項。 申請人也在申請案中表示,在其求學期間已經在歐洲參與過四次國際級的大提琴大賽,顯示他在學生時期就展露頭角,審核官員表示,參與國際型大賽不是傑出人才移民(EB1A)的標準之一,申請人沒有提出其得獎證明,則無法視為符合「獎項」標準。另外,一些如「新興音樂家」、「新秀」的比賽及表演主要是為了發掘年輕人才,比賽競爭者也多是年輕新秀,也無法視為在其專業領域的頂尖優秀人才。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傑出人才移民「跨界」專業的選擇策略

許多職業常常會有跨界演出以及橫跨數個職業的機會,也有許多歌手演而優則唱,或是從平面模特兒發跡後轉戰演員或歌手的例子,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雖然這些職業都有關聯性,但由於在申請填表時僅能選擇一個特定職業填寫,所以傑出人才移民(EB1-A)申請人最好一開始先把自己的每項專業領域分開做總體性的比較,從中選擇一個最出色最傑出的職業後以此做全力的準備再遞出申請案。 跨界的現象隨著跨領域合作,在許多專業工作也是隨處可見,一般申請人常會犯以下幾種錯誤,因而導致申請案的失敗。 一、選了一個聽起來名聲響亮的職業但並非自己專精本業:有些傑出人才移民(EB1-A)申請人會先假設立場,自己覺得有某些類別的職業特別容易被通過,然後就選擇了自己不是很專精、傑出的選項,這樣會導致在申請內容上顯得缺乏內容可寫,甚至左支右拙無法發揮。例如,優秀傑出的運動員跨界沾醬油當過教練,卻在填申請表時選了教練,雖然這兩者有許多工作重疊,要知道美國移民局(USCIS)的審核官員就會以「教練」的標準來審視申請人是否符合傑出標準,並且考慮申請人在進入美國之後是否能以「教練」的專長繼續為美國提出重大貢獻。由此可見,該申請案中的文件除了一些教練的經驗之後就顯得乏善可陳,於是只好拿當運動員的得獎記錄來充當傑出教練的證明,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