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演藝專業傑出人才移民
先前文章曾提過模特兒專業的申請失敗經歷,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這次特別提供成功的案例,讓有志申請「傑出人才移民」的表演專業工作者參考。此案申請人巧妙運用自己的路線來套用法規標準,由於申請人沒有得過其專業相關的大獎,所以她避開了獎項的部分,也沒有繳交常見的「專業組織」會員證明,而是將申請案的焦點全然的聚焦在自己強項上,因而博得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的青睞。同時也證明了,傑出人才移民類別不一定要獲得國際大獎才能申請通過。只要能符合法規十項標準中至少三項以上,就有機會獲准職業移民。
此案申請人是演藝專業,但由於演藝工作專業與「學術專業」大不相同,因此無法以一般的認知標準來加以認定,例如「論文被引用次數」的標準就無法適用在演藝工作當中,此外,例如「作品在公眾場合展覽」此標準較適用於畫家、雕塑家等美術作品標準也較不適用於演藝工作。在演藝工作專業的申請人就需要以其業界較合適的標準來界定自己的傑出能力,但還是必須在法規的十項標準內,以此案申請人職業為女演員為例,她就善用薪資比較的方式來突顯自己在其專業領域的領先地位,她以自己的平均日薪5,000美金來表示自己在薪資報酬上有超出其專業領域的高報酬,她將日薪的結構交代的很清楚,其中1,050需繳交給經紀公司抽成,再除以8小時來看,其稅前時薪為493.75美金,相較於美國加州地區的女演員平均時薪17美金,高出了28倍。審核官員表示,申請人應該以全國規模來做比較,但由於加州為美國首要電影產業所在地,所以也能接受此記錄的比較,認定申請人的薪資確實在其專業領域是屬於傑出人才。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