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利益豁免NIW案件研究:引用記錄並非絕對條件

許多討論美國第二優先職業移民(EB-2)的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的文章,都著重在引用記錄數量多寡對審查結果可能造成的影響。然而,包括美國移民局(USCIS)和行政上訴辦公室(AAO),都未曾對引用記錄這個項目訂出明確的標準,只要求申請者必須證明自己的研究足以對美國社會有所貢獻。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從許多遭到移民局駁回的案件來看,引用記錄數量多寡對審核結果雖然有影響,但並不是絕對的;申請者就算擁有許多引用記錄,仍可能因為其他項目說服力不足而被移民局否決。   以一位在遞交NIW申請時已獲得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niversity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10

Q45: 博士班學生可以申請「傑出人士」類別(EB1-A)嗎? 成功的機率有多少? A: 我們事務所曾經成功的幫博士班學生通過申請「傑出人士」類別(EB1-A)。許多人認為博士班學生還需要教授的指導因此很難在該專業領域視為有頂尖傑出能力。但是有一個要點是只要好好定義在該專業領域是頂尖且超越他人,就比較容易獲得批准。因此專業領域的範圍界定就顯得很重要。我們事務所針對博士班學生申請案有特殊的策略使得博士班學生申請的成功率與其它人的申請案大致相當。(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9

Q41: 推薦信裡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A: 好的推薦信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         推薦人的資格:A推薦信應該要有推薦人的背景描述。如果推薦人提到或讚賞「被推薦人」獲得相關的成就或是研究,那麼在申請文件中也要提供相關獎項或證明文件來支持該論點。 2.         專家的推薦: 由同領域專家來推薦你的成就在申請案中佔決勝的關錄。然而,要注意的是專家的推薦要符合法律條文規定的標準,如果像是僅提到你有該領域專業學位,則無法突顯你的能力,這會讓專家推薦失去效力,甚至導致申請案的失敗。 3.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8

Q:37 如果我的申請案被拒絕,要等多久我才能再次申請? A: 法律沒有規定你在申請被拒絕之後要多久才能再次申請。就算一次申請被拒絕後也是可以繼續申請,不論是因何種因素被拒絕。但是,除非你的現況及條件有所改善,不然我們不建議你再次送出相似的申請案,因為你的申請案還是不會被核准。(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7

Q31: 美國移民局(USCIS)審理時兩階段判定標準為何? A: 在2010年,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審理裁定「傑出人士類別」(EB1-A)的「Kazarian 案」須採用兩階段判定標準:第一,計算案件提供幾種類型的證明。第二,最終以整體優點來決定。詳情請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整理的資料。美國移民局(USCIS)因此發布備忘錄表示自2010年八月之後針對「傑出人士類別」(EB1-A)、「傑出教授、研究員類別」(EB1-A)、第二優先類別(EB2)須按兩階段判定標準審理案件。 1.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6

Q25: 美國移民局(USCIS)官員如何應用最新的二階段標準審查? A.在2010年,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審理裁定「傑出人士類別」(EB1-A)的「Kazarian 案」須採用兩階段判定標準: 1. 第一: 審核官員必須決定是否該外籍人士遞交的證明文件足以符合美國移民局(USCIS)條文規定標準。 例如職業移民第一優先「傑出人士」(EB1-A)類別條件之一是必須獲得重大獎項,例如諾貝爾獎、奧斯卡金像獎或普立茲獎等,或是條文列舉的十種證明中提出三種以上證明文件。審查官員必須根據申請所附的證明文件進行判斷看哪些是符合條件的。基本上在這個階段,審核官員審查的不是證明文件的「品質」,是針對所附文件是否滿足條文列舉的條件。如果有足夠合格的文件則會進入第二階段審查。 2.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5

Q21: 被視為在其專業領域「領取高報酬」的標準何在? A: 要看是否「領取高報酬」,標準在於必須與同領域內相當職位、專業能力的人相比較。而且除了能力之外的要素也要一併考慮。此外,如果只是證明在某一專案中領取高報酬,則無法以此推論為符合領取高報酬的傑出人士。 (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22: 除了條文列舉的條件之外,美國移民局(USCIS)會考慮其它類型證明文件嗎? A: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4

Q16: 外籍人士申請時要提供什麼樣的媒體報導才可視為符合條件? A: 提供的媒體報導必須是針對該外籍人士的專業工作有詳細描述,且該媒體必須是主流媒體或國家聯播網等級。剪報必須包括媒體名稱、時間日期。如果是本地報告的話則不符條件。如果報導是針對該外籍人士參與的專案或是項目計畫則加分效果不大,例如某外籍人士參與一場廣為媒體宣傳的有名劇碼表演、但加入的是不知名的劇團組織且未得過國際級獎項。(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3

Q12: 要如何在申請案中證明該外籍人士在進入美國後會繼續在其專業領域工作? A: 在美國移民局(USCIS)裁定申請者可遞交未來雇主聲明信、證明文件、合約或是由該外籍人士出具未來在美國的詳細計畫聲明書來證明將來在進入美國後會繼續在其專業領域努力。(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13 要如何在申請時證明該外籍人士的工作與活動對美國有利? A: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2

Q8: 申請EB1-A此類別的好處有哪些? A:主要的優點有: 1. 不需工作證。 2. 不需先找到工作或是有永久職。 3. 可自行申請。 4. 隨時都有簽證名額,所以此第一優先類別可較快拿到綠卡。(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9: 申請案的核准會很難通過嗎? A: 申請者必須負責提供證明,且須符合移民局提出的十項標準中的三項或是曾獲得重大獎項。如果是符合資格的受益人,通常申請成功的機率取決於申請案呈現的好壞。在2010年「傑出人士」類別核准率大約是62%。整體來說,此類別的核准率穩定的上升中。而透過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