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M就業法(案號H.R. 6429)於眾院過關:EB-2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自我申請者可望的福音

Q1:此案通過了眾議院投票,是否很快就會成為正式的法律? A:此法案為共和黨主導的法案,加上表決地點在共和黨居多的眾院,想當然耳以245對139票通過。但是多數政治分析師表示,STEM就業法不會在民主黨主導的參院過關,且昨日白宮公開表態不支持。   Q2:STEM就業法會惠及哪些領域? A:科學,工程,數學,或物理,但不包括生科或生醫。   Q3:根據STEM就業法,如果我從一符合條件的美國大學取得STEM專業領域的博士或碩士學位,可否直接取得綠卡? A:不行,仍需要提出申請。   Q4:我可以根據STEM就業法自我申請(self-petition)綠卡嗎?我需要雇主支持(sponsor)嗎? A:申請人無法自我申請,仍舊需要工作邀約(job Read more [...]

工作需求及人才訓練非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考量點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針對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申請做出建議,他認為最重要的標準在於申請人本身的專業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法規要求,因此在麻煩推薦人寫推薦信時,最好的策略就是專注在申請人在專業上的影響力,至於其它容易分散注意力或是不相干的敘述則可盡量避免。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有一類的推薦人因為在大型知名機構任職,因而會將焦點放在機構的知名度以及機構的利益上,甚至誤以為只要是能為該機構增加利益,就能等同於「美國國家利益」。例如曾經有某推薦人擔任美國衛生署(NIW)實驗驗要職,他就以申請人若能繼續留在該實驗室工作,將可繼續為美國衛生署貢獻一己之力,且該國家利益豁免(NIW)申請人在其專業的實驗技術將可為實驗室訓練更多專業人員,若在工作崗位上失去申請人,則會造成技術斷層,進而影響美國國家利益。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表示,增進組織的利益或多或少都能促進些許國家利益,但還是要看申請人本身在其專業領域的影響力,不能單看其服務機構是否為大型公家機構來判定是否產生足夠的國家利益。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需注意應繳表格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在申請綠卡移民時,有許多應繳表格,申請人在填寫時應多加留心!每個移民類別也都有不同的規定,因此應該仔細研讀相關規定及填表需知,才不會因為表格的缺漏而遭到要求補件(RFE)甚或是直接拒絕。在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移民申請中,除了I-140主申請表格是必繳之外,常被申請人忽略的是ETA-750B表格,由於此表格在向美國勞工部(DOL)申請勞工證時也會用到,由雇主填寫。很多申請人就想說既然國家利益豁免可免除勞工證申請也免除由雇主申請,所以自動忽略繳交此表格。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化腐朽為神奇:被拒絕和收到RFE補件後申請成功案例 (二)

案例二 – SAP管理&顧問 (EB-1A & EB-2 NIW)   與案例一類似,本案申請人也是在接到EB-1與EB-2的RFE通知,對前律師服務的不滿下,轉而尋求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的協助。此外,由於申請人本籍也是印度,因工作的性質必須經常在美國境內與境外移動,多方考量之下,最佳的選擇應為EB-1而非EB-2NIW。不同於前一案,本案的申請人為SAP商業專業人士,領域為供給關係管理與商業流程顧問。申請人在與我們接洽前並未收到多重拒絕,但因為其國際商務的工作性質和申請當時的短期工作約,申請本身受到多處限制。因此,就算EB-2國家利益豁免(NIW)排除印度籍申請人,我們還是決定對於兩項RFE皆進行回覆。   在審查申請人的全面資格,原申請書附件(cover Read more [...]

化腐朽為神奇:被拒絕和收到RFE補件後申請成功案例 (一)

現任紐約市長Michael Bloomberg曾提及— 「加拿大保留百分之三十六的簽證給國家需求的技術人才,但美國只保留百分之六。我們教育出這些博士,卻不提供他們綠卡。」 這一語道出了普遍認知 – 美國永久居留權的綠卡申請可以說是一個最惱人和令人沮喪的過程。即使是那些在美國接受教育的外國公民也會受到教授任期和創業資金的限制。獲得綠卡的步驟複雜累贅,資深的移民法律專家也深受其擾。然而,成千上萬的外國公民不顧萬難,只為享有綠卡帶來的好處,背後有著個人和家庭的動機,或只是為了在這全球化和西方化的時代替自己的職涯加分。  由於申請須知龐雜,加上簽證數量和資格條件沒有絕對標準,絕大多數的申請人常會收到NOID或RFE補件通知,最終選擇放棄或乾脆不申請。這導致了大量不當審理或案件囤積。 Read more [...]

案件結果透視:移民審核官員的自由裁量權究竟有多大?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握有的自由裁量權本質非常複雜,讓人摸不透甚至感到沮喪,自我申請者(self-petitioner)尤其對之更甚恐懼。就此,面對移民申請不斷增加,名額卻僧多粥少的情況下,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不合理要求RFE(Request for Evidence)補件已經成為普遍現象。因此我們比以前更需明白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的自由裁量權並不是像外傳的的晦暗不明或深不可測。事實上,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的自由裁量權只是申請成功與否三項主要因素之一,且它是最受約束的一項。三項因素包括:(1) Read more [...]

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病毒學博士案例討論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根據行政上訴辦事處(AAO)作出的「紐約交通部」判例顯示,申請人過去所擁有的專業成就必須是「在此專業上在未來對國家產生影響深遠的貢獻」。移民律師建議,申請人繳交的推薦信中,除了找同校或同一實驗室的同仁撰寫以外,最好能找一些在此專業國內外有影響力的大師、專家,以及引用過申請人論文的知名學者等撰寫,將會對申請案有很大的助益。因為,如果申請人只能繳交同校或同一實驗室同仁的推薦信,所能證明的就很有限,會讓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認為該申請人的影響力所及僅止於該校或該實驗室,無法達到「能在未來對國家產生影響深遠之貢獻」的要求。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證明文件的「獨立性」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證明文件的「獨立性」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中繳交推薦信的形式有很多種,可以是專家信(expert testimony letter)、見證信(witness letter)、一般推薦信(reference letter)等各種形式,不論形式為何,功能都是一樣是為了證明申請人在其專業領域中的傑出性及影響力。因此美國移民局(USCIS)在審核時不僅會注重信件的質量,也會參考其「獨立性」。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醫生類別時間性問題

對有些人來說,移民美國是條非常漫長的道路,他們歷經各個移民、非移民類別的輾轉轉換,還不一定能夠順利獲得綠卡,尤其是在法規、規定有所變動的時候,時間點的問題就必須特別注意。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特別舉了一個國家利益豁免醫生類別的案例來介紹時效性的問題,提供給所有申請人參考。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此案申請人是名醫生,一開始來到美國是以J1交換學者身份來美國醫院進行研究,J1是屬於「非移民簽証」且有附帶條款,必須在回申請人祖國後任職滿兩年。但是此申請人在美國期滿後,想繼續留在美國工作,於是就提出「J1豁免申請」(J1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移民不考量家庭因素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醒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人,關於此職業移民類別的標準,主要的焦點都在申請人本身是否符合標準,與申請人的家庭、子女、乃至於家人都沒有關係。有些申請人把一些個人因素加以放大,企圖在申請案中採取柔情策略,希望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官員能夠看在自己的小孩需要受美國良好教育、或是親人需要依附自己才能在美國生活下去…等等理由來讓申請人獲得核准。也有些申請人把所有的移民類別混為一談,有時候以訛傳訛把道聽塗說的全部放進申請案中,有些申請人就把政治庇護、宗教移民、人道考量等全部加在一起。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