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台灣電氣工程博士後副研究員NIW申請順利批准!

近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電氣工程博士後副研究員NIW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電氣工程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副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台灣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 (TSC) 遞交申請時居住地:新澤西州     在准備EB2NIW (國家利益豁免)申請時,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搜集證據一貫以證明三點為中心:1) 客戶工作屬於有重大內在價值領域;2)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韓國腫瘤學博士後研究員NIW申請順利批准!

近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韓國腫瘤學博士後研究員NIW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腫瘤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韓國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 (TSC) 遞交申請時居住地:馬裡蘭州     在處理國家利益豁免申請案例時,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往往提供證據證實一下內容:申請人工作屬於有重大內在價值領域;工作的利處符合國家利益範圍之內;如果申請人因被迫辦理勞工證而被拒,將會給美國帶來重大損失。     以此案為例,我們首先證明客戶研究的重要性。本案客戶受到過多項高等教育學位,其中最傑出的恐怕就是在韓國知名大學獲得的生物化學博士學位。其次,客戶還創造過並持續締造著生物化學與腫瘤學領域的一項項重大發現,這其中很多都是該領域破天荒的首創性發現。例如,我們的客戶是史上第一個通過控制膜的靜電電荷來將deoxyhypusine合酶貼合到膜上的研究者,他的這一發現對我們理解真核細胞和細胞生長問題做出了重大貢獻。對於客戶所從事的領域的重要性,一名推薦人概括為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伊朗電氣工程博士後副研究員NIW申請48天批准!

客戶感言:   「我今天收到了移民局發給我的批准通知!!我很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努力和對我的積極幫助,我本來還以為我要等到5月中旬才能拿到批准呢,真是意外的驚喜!」     近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伊朗電氣工程博士後副研究員NIW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電氣工程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副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伊朗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 Read more [...]

成功案例:放射學博士後研究員NIW申請55天後順利通過!

客戶感言: 謝謝北美聯合事務所團隊!我簡直不能相信這麼快就收到批准!     2013年5月21日,我們收到了放射學博士後研究員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 (批准通知)     領域:放射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博士後研究員 國籍:黎巴嫩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申請時居住地:格魯吉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5月21日 處理時間:55天   一般而言,I-140案件的平均處理時間是四到六個月。雖然如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助過許多客戶縮短申請時間,更快取得綠卡。   此客戶是一位來自尼黎巴嫩的放射學博士後研究員。他專門研究醫學影像學,血管和介入放射學。   有鑒於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搜集和提交了大量的書面證據,證明了此客戶對藥理學領域的重大貢獻,其中包括在知名期刊上的發表的4篇同行審查(peer-reviewed)科學文章,一本書的章節,以及參加的6 Read more [...]

成功案例:機械工程助理教授EB1B申請79天後被批准!

客戶感言: 這真是一個好消息! 謝謝北美聯合事務所團隊的奉獻精神及努力!     2013年5月20日,我們收到了機械工程助理教授EB1-B (EB1-OR) 傑出研究員與教授類別申請通過(批准通知)。     領域:機械工程 雇主:  大型的公共加州大學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助理教授 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申請時居住地:加利福尼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5月23日 處理時間:79天   一般而言,I-140案件的平均處理時間是四到六個月。雖然如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助過許多客戶縮短申請時間,更快取得綠卡。   近日,我們收到一位機械工程助理教授EB1B批准通知。此客戶在機械工程領域裡有著卓越的成就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中國藥理學研究助理教授EB1-A加急處理後8天迅速通過!

客戶感言:   「非常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給我帶來的好消息。你們再次為我的人生和我家庭的命運帶來了福音。我特別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團隊的智慧、奉獻精神、耐心以及周到的服務。我和我的家人一定會銘記你們的專業水准。我也會將貴所推薦給其他嘗試申請移民簽證的個人。對於貴所欲將我的郵件聯系方式告知其他潛在客戶,我不勝榮幸。」     於2013年3月26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中國藥理學研究助理教授EB1-A Read more [...]

成功案例:機械工程助理教授O1-A申請7天後被批准!

客戶感言: 謝謝北美聯合事務所團隊幫我成功的申請到O1簽證!     2013年5月22日,我們收到了印度助理教授O1-A ((第一優先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 批准通知)     領域:機械工程 雇主: 大型機械制造公司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助理教授 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加州服務中心(CSC) 申請時居住地:德克薩斯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5月17日 處理時間:7天   類似於EB1A(EB1-EA)第一傑出人才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日本結構生物學研究助理教授EB1-A加急處理後15天順利通過!

於2013年3月21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日本結構生物學研究助理教授EB1-A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結構生物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日本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 (TSC) 處理時間:加急處理後15天 遞交申請時居住地:德克薩斯州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目前EB1-A案例申請通過率在99%以上,這樣的結果要歸功於我們一直延續使用久經檢驗的獨家制勝方略。我們制勝方略的基本要點是要保證每個案例都要針對提供的相關證據進行獨立審查,以此來確保案例的順利通過。以此案例為例,我們從定性定量兩個方面為客戶構建優質的申請書。     處理EB1-A申請時,我們通常的策略都是強調客戶發表文獻和引用的具體數量。但是,這並不代表發表成績不佳的申請者就沒有成功的機會。對於那些發表引用數量不多的客戶,我們幫助客戶揚長避短,通過定性數據資料來改善其申請。此案正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鑒於客戶發表數量為數不多,我們另辟蹊徑,利用客戶在“高端”學術期刊上的出現率來突出客戶的研究實力。這裡我們指的“高端“期刊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中國汽車工程研究助理教授O1-A申請順利通過!

於2013年3月20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中國汽車工程研究助理教授O1-A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汽車工程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加州服務中心(CSC) 遞交申請時居住地:俄亥俄州     與EB1-A案例類似,O1-A(非移民簽證)案例同樣需要申請者證明自己符合移民局規定的至少三項規定,例如受益人需要通過申請書證明自己曾獲得國際國內的廣泛贊譽。其次,申請法人(雇主)也要能夠出具證明顯示受益人有想要繼續在美國從事某領域的研究工作的意願,並且申請法人自身的具有支付能力等等。以此案為例,我們舉出詳實證據說明申請人的確符合移民局對傑出個人申請的相關規定。一方面,我們強調客戶在其領域居於翹楚地位;獲得了國際國內的良好贊譽;另一方面,我們繼續證明客戶想要繼續從事其領域的工作;同時其法人代表(雇主)具備充足的的經濟實力足以支付客戶工作薪金。     在撰寫O1-A案例的申請書時,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一貫首先闡明客戶教育背景及其研究學術背景的傑出之處。這樣的證據陳述就迎合了移民局規定第一項條件中提到的關於申請人對其研究工作領域重要貢獻的描述。針對此案例,我們通過引用客戶9次會議演講記錄以及19篇發表在核心期刊及大會會刊上的學術論文來突出表現客戶資深的研究背景。除此以外,我們還特別指出了我們的客戶曾受邀出席某屆汽車工程學會和美國機械工程師學術會議,會議期間還為眾多國際知名專家學者呈現其研究成果。     為了證明本案客戶是其領域內數一數二的專家,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繼續引用客戶在擔任評審及審稿人方面的工作經驗。首先,我們分析指出客戶曾經多次出任其相關領域評審專家。到目前為止,客戶曾受邀評審140篇學術論文手稿。     正如EB1-A案例一樣,O1-A案例同樣相當重視獨立咨詢意見書的作用。我們特別選取了與客戶並不熟識卻憑借客戶在國內外的聲譽和貢獻而對客戶研究能力頗有了解的諸多優秀教授和專家學者作為推薦人,並為他們提供推薦信草稿以便進行後期的審核修改。這樣一來,我們就為移民局評審官員提供了反映客戶研究能力的最真實客觀憑證。需要指出一點的是,我們在撰寫推薦信時,一定會大力保證推薦信的高質量與高水准,以促成移民局對此案例的果斷批准。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2013年3月20日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伊朗電氣工程研究助理教授EB1-A 加急處理後15天順利通過!

於2013年3月22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電氣工程研究助理教授EB1-A(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電氣工程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伊朗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處理時間:加急處理後15天通過 遞交申請時居住地:威斯康星州     一個成功的EB1-A申請需要滿足如下幾個條件:1)申請人具備突出的專業能力,是其領域名列前茅的佼佼者;2)持續獲得國家或國際贊譽;3)申請人成就得到其領域專家權威認可。我們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並不止步於此,以此案為例,我們通過撰寫申請書來證明我們客戶遠遠超出了移民局對傑出人才案例的申請要求。     在申請過程之中,最重要的一點是要起草一份優質的申請書。這樣的申請書不僅能夠展示客戶的個人成就,同時還要突出客戶成就與美國國家利益之間千絲萬縷的聯系。以此案為例,我們客戶的工作涉及電子電機與輸電線路保障保護方法的研究,這一工程領域向來在美國國家利益範圍內占有重要地位。除此之外,我們的客戶收到過許多榮譽,出版了一本書還發表了大量學術論文,由此可見,研究能力的確傑出。     同時,我們還著重強調客戶是一位高產出的研究者,頻繁發表學術論文。同時,該客戶還審核過來自11家學術期刊的投稿文章,其中包括7篇《IEEE》上的文章、另1篇來自於《電磁學進展》(麻省理工大學出版)、其余三篇則分別出自《電氣與電子工程領域的計算與數學》、《電力組件和系統》以及《應用電子學和力學》。     當然,除了以上提到申請書中運用的定量指標,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還從客戶鑽研領域對國家利益的重要性角度推出客戶工作不容忽視的關鍵作用。就此案來說,我們列舉了客戶的諸多發表成就還引用了4封優質的獨立咨詢意見書,從而將客戶的傑出能力與美國國家利益的重要性相聯系,進一步證明客戶的工作對國家利益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具體說來,我們指出客戶的工作與許多電氣系統宏觀方面的效率和穩定性有關,例如新的輸電線路,電動車輛和替代能源:對經濟發展具有關鍵作用的電氣工程領域的技術發展,還有美國目前面臨的諸多環境問題,這些都限定了客戶研究工作的重要價值。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2013年3月22日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