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實驗室總管無博士學位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依然通過!

客戶感言: 「對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功勞我可以一言以蔽之“完成了一份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使得我的國家利益豁免申請通過。他們耐心傾聽我的個案,沒有因為任務難而被嚇到,反之,他們利用所的資料將局勢逆轉,是我的國家利益豁免申請“綠了”!我是在遞交申請12個月之後,於2012年12月11日收到的申請批准通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一絲不苟而又著實有效地籌備補充證據,使其滿足標准。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合作很愉快。我定會將她介紹給那些期盼順利通過的申請人! Read more [...]

成功案例:生物醫學博士後RFE拒絕後EB1-B申請不到6周通過

客戶感言: 「非常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這是一個很愉快的經驗... 」     2013年5月10日,我們收到了一所大學的生物醫學科學的全職博士後研究員EB1-B (EB1-OR) 傑出研究員與教授類別申請通過(批准通知)。此申請人先前的大學國際辦公室幫他申請 在RFE後被拒絕。     領域:生物醫學科學 申訴人:醫療機構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全職博士後研究員 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申請時居住地:德克薩斯州 批准通知書日期:2013年5月10日 處理時間:6周   近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助了一位曾經RFE被拒絕的印度生物醫學博士申請EB1-B。   本案中的受益人任職於一所德州大學中的醫療機構(擔任雇主與申訴人)當全職博士後研究員。申訴人與受益人都符合就職條件,因此可以提出EB1-B永久居留申請。受益人任職的德州大學作為雇主證明了它們對受益者的支付能力和證實了他在生物醫學工程領域的成就。   在這個案件中,客戶發表了多篇文章,其中包括在知名期刊上的發表的13篇同行審查(peer-reviewed)科學文章以及11個會議發言和摘要。此外,申請人的引用次數在國際上高達77次。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提交了書面的證據,說明受益人符合EB1-B的條件。 Read more [...]

從他人錯誤中學習如何建立有力的申請案 以NYSDOT 案件為例

以下為美國移民局提供的案例,可供為1998年以前申請案待審或1998年之後申請時的參考。   本文致申請人紐約州交通部 主旨:移民申請案進度 EAC 96 063 51031   由審核委員撰寫 1998年8月7日   (1) 只擁有碩博士學位並不適用於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IW)移民,須以申請工作證的方式申請移民。   (2) 若申請人在美國某重要領域或美國正面臨的問題上努力但尚未有重大發現或解決方案,則不可視為符合美國國家利益作為國家利益豁免(NIW)的申請。   (3)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