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感言:
「我會向我的朋友和任何需要移民申請的人強烈推薦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我真的很感激他們的出色工作。我從沒想過我一個月就能收到許可通知。傑出人才申請書寫的很好,所有需要呈現的文件也組織的很有條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給了我很大的信心。他們雖然不是我專業的專家,卻能讀懂我的學術論文,並能完美總結所有證據,使我的申請更有效。我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合作很愉快。多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幫助。」
近日,我們收到了藥學藥物輸送系統領域博士後研究員EB1A(EB1-EA)第一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藥學與藥物輸送系統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中國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受理時間:31天
在此案件中,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的是一位藥學領域的研究員,該申請人希望通過EB1-A(傑出人才)申請獲得永久居住權。我們認為,成功證明申請人具備“傑出能力“這一條件的關鍵在於證據的組織編排。這些證據必須經過字斟句酌,以符合申請書中宣稱的各項標准。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為此案專門設計了一套特別方略。我們注意到,在眾多證據中,很突出的一點是申請人出版物繁多。不僅擁有英文出版物,還有大量中文出版作品。我們據此強調了申請人學術能力上與同行人士相比之下明顯的優勢。為量化事實,我們運用了一流分析系統軟件,測評出藥學領域研究者出版物的平均數量,並與申請人出版數量進行對比。在強調了申請人出版總數(109)之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進一步引證,指出申請人著作引用次數達到955次之多,其中675次來自於英文同行評審的學術期刊,280次來自於中國出版物。
除了文獻著作及引用之外,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還通過引用Kazarian反對移民局的案例來證明此案申請人的傑出能力。Kazarian案例提出了舉證兩步法:首先,證據需計數處理;在證據滿足至少3個標准的條件下,案例進入最終評定優點案例範圍內。為了提供更多證據,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助申請人起草撰寫了6份推薦信,並隨後遞交專家進行審核,修改和簽字。這幾份推薦信作為證詞進一步強調了:1)申請人專業學術能力之強使其成為至少7家國際認證的著名科技期刊的評稿人;2)申請人在其領域做出了具有重大意義的原創性貢獻;3)申請人在藥學和其他學術領域以及重要商貿期刊上皆著有諸多學術文獻。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與申請人精誠合作,證實每個相關研究證據的真實性,同時進一步補充額外資歷信息,提供證據支持,以求達到迅速通過的目的。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31天內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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