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印度有機化學研究科學家EB1-B申請成功通過!

於2013年3月11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有機化學研究科學家EB1-B傑出教授/研究者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有機化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研究科學家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遞交申請時所在地:馬薩諸塞州     在處理EB1-B/EB1-OR案例時,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對每件案例都嚴格要求,以求快速為客戶爭取到批准許可。在申請EB1-B時,我們按照慣例,著重強調五點:客戶的雇主有足夠能力支付我們客戶的薪金;客戶在其學術領域有至少三年以上的研究經驗;客戶有證據證明自己是國際知名的教授;我們的客戶有意在美國長期從事專業領域研究。     以此案為例,申請法人(雇主)是一個小規模的創始公司,其大部分資金來源是創投公司。公司雇佣了10名研究人員,其中7名都持有博士學位。同時,為了證明申請法人取得過諸多學術成果,我們指出這些研究人員曾在一個只有國際國內頂尖專家學者出席的有機化學學術會議上介紹了他們學術研究的原始成果。此外,申請法人(雇主)還擁有多項專利成果,進一步證明了該單位真實可信且成就卓著。     為了證明客戶的研究受到了國際廣泛認可,我們著重強調了客戶的學術背景,尤其是取得一流名校博士學位的光輝成績。同時,我們還指出客戶高達142次的引用數量,來表現其突出的研究能力。     在提供了這些例證以外,我們還為客戶提供了來自相關領域專家的多封高質量推薦信,以求申請順利通過。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2013年3月11日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印度生物化學博士後研究員EB-2 NIW申請成功通過!

近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印度生物化學博士後研究員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生物化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副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州 遞交申請時所在地:內布拉斯加州     在2013年2月22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又收到了一份EB1-A(傑出人才)申請通過的通知。此案曾交由其他律師事務所辦理,不幸遭RFE拒絕。值得指出的一點是,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多達40%以上的案例都是接手其他律師事務所承辦的被拒案例。經過多年的經驗,我們明白客戶收到RFE通知大多時候是因為申請材料組織不當並且推薦信質量不佳。為避免客戶蒙受被拒的風險、早日取得申請批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盡心竭力,超越申請規定的標准,以求為客戶做好最萬無一失的准備。     每當被拒客戶要求我們再次審核其EB1-A資格時,我們都首先分析RFE,著重分析申請中的薄弱環節。審核之後,我們會通過推薦信的方式補充證據。以此案為例,我們需要舉出客戶工作確實傑出的證據。為此,我們為客戶起草撰寫了5封推薦信。     除了想方設法取得高質量推薦信以外,我們還進一步搜集證據,來彌補客戶RFE通知中提到的客戶在其領域獨創性貢獻例證不足的弱點。同時,我們還利用AAO決議中比本案客戶引用數量少的成功案例,說明客戶符合申請條件,理應獲得批准。引用AAO中的有利裁決是們改善諸多條件不佳案例的常用策略。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2013年2月22日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生物物理博士後研究員EB-2申請通過!

於2013年2月12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生物物理博士後研究員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生物物理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受理時間:8個月 遞交申請時居住地:印第安納州   每個公司都以自己的業績為豪,我們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一直以來將接近100%的通過率作為我們努力的目標。對於EB-2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專精生物醫學與納米技術領域博士後研究員EB-1申請順利獲准!

客戶感言: 「謝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我真心感激貴事務所對我的幫助。每個事務所都收取費用,但是沒有一個能像北美聯和律師事務所一樣專業。萬分感謝!我已經向很多朋友推薦了貴事務所,而且還會推薦給其他人。感謝你們出色的工作,與你們合作很令人滿意。」     近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專精生物醫藥和納米技術領域博士後研究員EB-1 (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生物醫學與納米技術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副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受理時間:60天 遞交申請時居住地:德克薩斯州   在2013年2月4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又收到了一份傑出人才申請批准通知。移民局規定,在申請EB1-A時,申請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在某領域展現出傑出能力;希望繼續在具備重大利益的某領域從事工作;成就得到國際認可。要使傑出能力類案例順利通過,申請人需要准備大量的文件材料還要精通申請技巧,這一點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尤為擅長,我們的專業水准可通過無數次成功經驗反復證明。   針對此案,我們指出客戶已經滿足了移民局提出的4項標准。此外,客戶屬於躍居生物醫學與納米技術領域尖端科技的極少數精英,其成就獲得廣泛的國際國內贊譽,該客戶堪稱生物醫學與納米技術領域數一數二的一流專家。   此外,為了進一步證實客戶的傑出能力,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助客戶起草撰寫了6封推薦信,並隨後交與專家進行審核,修改和簽字。由此一來,這些著名的專家學者就為客戶在生物醫學與納米科技方面的重要影響提供了最有利證詞。為了客觀公正地凸顯客戶的國際影響力,我們還邀請了來自英國和印度的兩位獨立推薦人提供推薦信。   同時,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還強調客戶滿足了移民局對傑出人才申請發表文獻的要求,並且的確是其領域精英中的精英。為證明此論斷,我們列舉了客戶獨立發表的三本書籍,2個章節,以及國際知名期刊上的13篇經同行評審論文。不僅如此,我們還著重指出客戶的研究被多達25個國家的250所大學專家學者,公司,以及政府實驗室機構引用。   為了證明客戶的確為其領域翹楚,我們列舉了5個邀請客戶擔任評審的國際知名期刊。與此同時,我們還引用客戶曾擔任學術期刊編輯一職,進一步體現客戶的領導地位和重要影響。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在評估每位客戶的個性化需求方面尤其熟練,並且能夠將客戶的專長以最清晰明了方式展現出來。最終,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還引用AAO相關處理決議,為客戶案例的順利通過提供更多的實證論據。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2013年2月4日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生物化學博士後研究員EB-1 (傑出人才)申請通過!

客戶感言: 「律師您好!我很樂意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出色業務推薦給我的朋友。我也會在Linkedin上推薦你們,再次感謝!」   於2013年2月9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生物化學博士後研究員EB-1 (傑出人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生物化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助理研究教授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遞交申請時居住地:德克薩斯州   在處理EB1A案例時,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與客戶精誠合作,以求滿足如下移民局制定的三條規定:1)申請人具備突出的專業能力,是其領域名列前茅的佼佼者;2)持續獲得國家或國際贊譽;3)申請人成就得到其領域專家權威認可。針對此案例,我們通過強調客戶得到推薦信的數量和質量來證明我們客戶遠遠超出了移民局對傑出人才案例的申請要求。   此次合作的客戶曾與其他律師事務所合作並慘遭移民局拒絕。於是,這次客戶請求我們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協助起草第二次申請。對於此類先前被拒案例,我們的處理方式是首先仔細審核客戶先前申請資料,然後針對客戶申請薄弱的環節加以完善。從始至終,我們都與客戶緊密合作,目的是幫助客戶早日獲得通過批准。我們首先面臨的任務是修改客戶傑出能力的幾處文字描述,使其簡明而有說服力。為此,我們還重新評估了客戶的貢獻對整個國家造成的影響,進而列舉出新證據。除了修改申請以外,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認為取得客戶同領域專家的推薦信同樣關鍵。為了給客戶申請加分,我們堅持與客戶密切合作,並最終取得了數封高質量的推薦信。不得不指出的一點是,我們深切理解申請被駁回對客戶來說是一件非常令人沮喪的事情,因此,我們為客戶盡心竭力,務必確保客戶免受二次被拒傷害。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2013年2月9日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腎臟病學博士後研究員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申請18天迅速通過!

於2013年2月4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腎臟病學博士後研究員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歷時48天! (批准通知)     領域:腎臟病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受理時間:18天 遞交申請時居住地:賓夕法尼亞州   有些時候,客戶遞交I-140的做法只是權宜之計,即便如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還是會盡心竭力准備,以求客戶順利得到通過批准。   本案中提到的客戶很早之前就聯系我們並要求評估律師費用,但是當時由於客戶沒有任何發表記錄更別提引用次數,我們建議客戶先等待一段時間,積累了足夠的發表文獻再嘗試申請。幾個月之後,客戶又再次聯系我們,表示自己的H1B簽證的6年期限將至,他沒有選擇余地,只能繼續申請I-140 Read more [...]

成功案例:醫藥化學領域博士後研究員EB-1 B (傑出教授/研究員)申請48天通過!

近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醫藥化學博士後研究員EB-1 B 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歷時48天!  (批准通知)   領域:醫藥化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受理時間:48天   EB-1 B(工作移民)申請的通過要求客戶滿足一些特定的條例標准。比如,如果申請人是雇主(法人)而我們的客戶只是受益人,那就要求我們客戶一定要出具公司提供的文件,證明其將在美國不間斷的雇佣關系。其次,客戶還要證明自己在其專業領域內取得的傑出成就獲得了國際認可。再次,客戶要舉證說明其在專業領域具有至少三年的教學或研究經驗而且具有到機構院所繼續深造研究的意向。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在這方面實戰經驗豐富,對解決此類問題並最終幫助客戶快速獲得申請批准具有十足把握。   此案中的申請法人(雇主)希望客戶繼續在其醫藥大學擔任藥物化學領域的教學助理。於是,我們按照EB-1B的要求,協助客戶第一步先取得證明其工作雇佣關系的具體文件證明。   同時,我們幫助客戶起草撰寫了8封推薦信,以求體現客戶研究工作確實獲得國際認可。這8封推薦信中的5封來自與客戶並不熟識的獨立推薦人。為了進一步突出客戶的國際知名度,我們選取了來自挪威,澳大利亞,印度甚至中國天津等世界不同國家的專家權威。在信中,他們紛紛描述了客戶的傑出成就,同時特別提到了客戶的研究對他們自身研究帶來的影響和啟發。   除此之外,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通過引用客戶長達4年致力於醫藥化學領域,尤其是客戶癌症治療,艾滋病以及自動免疫疾病領域的教學與研究,進一步說明了客戶令人稱贊的資歷背景。接下來,我們還運用軟件分析客戶論文成果,以證實客戶在國際上的重要影響。最終,我們按照慣例查閱了AAO決議中的有利裁決,將已獲批准的其他申請人與本案客戶對比,從資歷角度揭示客戶遠遠超越其他申請人的事實,進而總結重申客戶完全有資格獲得申請批准。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2013年2月4日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病毒學博士後研究員EB-2 NIW申請八月後通過!

於2013年2月9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病毒學博士後研究員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歷時八個月! (批准通知)   領域:病毒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受理時間:8個月   國家利益豁免案例順利通過與否的關鍵在於看申請人在其領域是否有巨大成就,而且申請人文獻引用數量是否達到要求。因此,取得國家利益豁免申請批准對於引用次數較少的申請人來說是個不小挑戰。當我們遇到這類案例時,我們都會想盡辦法,盡全力保證案例通過。此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本案客戶申請時的引用次數只有寥寥的11次。   為保證案例順利通過,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一直以來都設法取到高質量證明信。由相關領域傑出權威人士簽字的推薦信可以為客戶的成就提供依據,遠比僅僅使用引用數量更有說服力。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指出了客戶工作的雙重性質,即臨床和研究。這兩方面都要求緊跟當前疾病的診斷和治療趨勢,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諸如本案客戶這樣的醫學工作者花在學術界和出版上的時間。經過這樣側面證明,我們變客戶的不利條件為有利,進一步促成了申請的迅速批准。   除此之外,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還著重強調客戶工作在國家範圍利益以內;如果客戶案例被駁而補勞工證,國家利益會受到不利影響。特別是我們還憑借諸多藥學以及生物醫藥方面的傑出專家學者所提供的證明信,進一步展示了客戶在病毒學領域的傑出成就。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2013年2月9日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計算機神經科學程序員EB-2 NIW 申請127天通過!

於2013年1月29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 計算機神經科學程序員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 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歷時127天!(批准通知)     領域:計算機神經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科學程序員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受理時間:127天   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申請時常會遇到比較特殊的挑戰。在此案中,申請人不僅所著文章稀少,而且文獻引用也相當貧乏。對於這種情況的案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都會更盡心盡力與客戶合作,以求找到突破每個案例的最佳方法。   為了豐富此案的證據支持,我們幫助客戶起草撰寫了6封推薦信,隨後上交專家進行審核、修改和簽字。鑒於移民局更注重獨立推薦人的證詞,我們出具了來自與客戶不相識的4位獨立推薦人的推薦信。   其次,為了證明客戶的工作屬於國家利益範圍,我們舉例列舉了來自世界各國利用客戶研究成果的著名學者和高等院所。再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通過強調客戶研究得到政府部門國土安全局五年50百萬美元基金支持這一證據,進一步突出客戶工作的重要價值。   同時,我們還運用分析軟件,證實客戶論文著作的廣泛影響力。憑借分析軟件得出數據,我們辯說客戶在計算機神經解剖學方面與同行相比更加傑出的成就。最後,我們引用AAO相關決議,將本案客戶與其他通過案例的申請人實力作比較,更加顯示客戶的實力突出,有資格獲得國家利益豁免資格。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2013年1月29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生物工程博士後EB-2 NIW 申請僅僅22天通過!

客戶感言: 「謝謝!我感激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對我案例處理地迅速及時,盡心盡力、果斷精准。」     於2013年1月30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生物工程博士後EB-2 NIW(國家利益豁免)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歷時只有短短的22天!(批准通知)     領域:生物工程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身份:博士後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克薩斯州 受理時間:22天   首先,國家利益豁免申請的順利通過需要滿足其自身約束的諸項條件。非但如此,一般情況下,就算是客戶滿足條件,如果證據的准備與移民局的要求差之千裡,也會果斷遭到拒絕。鑒於此,我們建議一定要保證案例由專業人士處理,這樣才能確保申請通過的可能性達到最大。   在此案中,最大的難處在於客戶提供的第一著作數量有限而且引用次數也不足。為了彌補這一缺陷,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與客戶密切合作,為本案制定最適合的方法策略。   因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助客戶起草撰寫了6篇推薦信,並隨後交由專家進行審核、修改和簽字。這些推薦信作為有力的證詞,集中體現了客戶在生物工程領域的影響。   除此之外,我們還深度分析,得出結論:申請人雖說第一著作文獻不多,但是其自身研究貢獻,尤其是其研究工作的廣度,也是不容抹殺的。為舉證,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利用具有微觀小分子識別能力的分析軟件,搜索客戶的研究貢獻。同時,我們還引用了客戶論文影響力的高級別,舉證說明了其研究廣泛影響了世界範圍內科學家研究的突破與創新。   通過采取行之有效的策略,同時正確地闡明客戶工作的重要性,我們終於成功在2013年1月30幫助客戶取得了申請批准通知。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