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 NIW 或 EB1 移民美國收到 RFE 如何加倍奉還?

在這個「加倍奉還」的時代,如何快、狠、準的達到自己的目標已然成為邁向成功的功課之一,在申請移民美國的準備工作更是如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表示,現在有許多人在準備申請美國傑出人才移民 (EB1-A) 或是國家利益豁免 (NIW) 考慮不透過律師的協助改由自己 DIY 申請,除了可以省下律師費外,也因為申請人對自己的身家背景特別了解可以為自己量身訂做,目前也有許多 Read more [...]

傑出人才移民類別案例探討:健身房教練

移民美國是許多人努力打拼的夢想,拿綠卡這個「美國夢」其實可以透過申請傑出人才移民類別來完成,只要你在專業能力上是該領域的個中翹楚就有機會獲得美國移民局(USCIS)核准移民申請案。雖然在申請上要準備的文件很多也有許多準備的要訣,看似讓人望之卻步,但仍然有許多有志之士憑著閱讀案例自行申請成功。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特別提供美國移民局(USCIS)公布的健身房教練案例供有意申請者參考。   此案申請人原為非洲烏干達知名的舉重選手,曾經拿過許多獎項,希望能拿到綠卡移民美國開始新生活,所以他藉著提出傑出人才移民(EB1-A)申請案,希望能進入美國從事健身房教練的工作。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表示,這個案例比較特別的地方是該案申請人一直以舉重運動員為業,從未有「健身房教練」的經驗,雖然在健身房中也有舉重,也需要有經驗的教練,但依美國移民局的認定,「舉重運動選手」與「健身房教練」是完全不同的職業,所需要的「專業技能」也完全不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提醒申請人,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案例的焦點不應放在「健身房教練」是否可以申請傑出人才移民(EB1-A),其實移民法規中沒有明定不可以申請的職業,所以大家應該把焦點放在此案申請人本身的「條件」上是否符合法規規定的傑出標準。   此案繳交了申請人在三年內贏得八項國家級或國際級的舉重獎項,但申請人在進入美國後準備以「健身房教練為業」,所以這些獎項無法作為傑出健身房教練的證明。美國移民局也特別表示,在烏干達的確有「訓練舉重獎項」,若申請人得過此獎,則可視為健身房舉重教練的合格文件。   傑出人才移民(EB1-A)類別其中一項標準為「參與專業組織」,此案申請人以自己曾獲得烏干達國家級獎項,獲政府選入奧運國家代表隊委員會(此代表隊均為運動選手),美國移民局表示,雖然這不是一個學會或協會,但由於該組織皆是國家級運動選手才可被獲選,廣義來看可視為「菁英式的專業組織」,所以可視為「運動員」的合格專業組織。但可惜的是申請人申請的是訓練員教練,美國移民局拒絕此證明文件與此案具有相關性。   另外,不要迷信「手寫」推薦信,有一些申請人如同此案申請人,認為「親筆」推薦信的價值更甚於電腦打用,也更能證明是推薦人親筆而為,非造假的推薦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表示,傑出人才移民(EB1-A)申請人無需迷信親筆手寫推薦信,美國移民局更重視推薦信的質量,如果是一封質量不佳的推薦信,即使由推薦人手寫,也無法有加分的效果。倒不如請推薦人好好的針對申請人的背景及對專業領域影響力加以發揮,尤其有些推薦人在撰寫推薦信上容易離題、失焦,過於專注在宣揚自己的成就,這都是在要求推薦信時需要與推薦人事先溝通的部分。 若是EB1-A申請人覺得進入美國擁有全新的開始,就必須轉換跑道擁有全新的工作,這在傑出人才移民(EB1-A)是行不通的,就如同好的NBA籃球球星不一定能轉戰成功變成優秀的NBA籃球教練,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認為,以此案為例,申請人若能慎選職業類別,以「舉重選手」進入美國繼續為美國效力,是有相當大的機會可獲得通過。只需在細節處加強即可。畢竟在案例解釋文當中,美國移民局已經認同大部分的文件是符合「舉重運動選手」的標準,只是不符「健身房舉重教練」的傑出標準。由此可知,移民法規相當複雜繁瑣,標準極嚴格的傑出人才移民類別就更需謹慎,如有任何關於第一優先傑出人才類別(EB1-A)職業移民的法律相關問題,可聯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Read more [...]

美國傑出人士移民案例分析:財務分析師

在傑出人士移民類別(EB1-A)案例中,各專業領域有其不同的評判標準,在A領域成功的標準不一定適用於B領域,因此在使用上應該注意各領域的要求不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舉例,例如在學術界裡擁有世界各國各大學術研討會的期刊發表及各國學者推薦,可顯出「全球性」、「國際性」的學術聲望,但是若套用在「財務分析師」領域裡,由於財務分析師的職業特性,經常需要為各大型公司準備財務報表,小型公司反而不需要財務分析師的服務,或是說小型公司無法負擔財務分析的費用。因此,財務分析師接觸的常是「百大」、「五百大」這類型的大型公司,全球性、國際性是經常可見的,所以在此領域中,為百大公司做簡報、報告、進行會議,是不能與「國際學術研討會」的期刊發表相提並論。所以 該案申請人準備的材料相當標準制式化:履歷、六封推薦信、學位副本、會計師執照副本、給各大公司雇主的簡報資料、去年度客戶總列表及財務報表、移民意願聲明書、專業組織會員文件證明。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傑出人士移民案例分析:模特兒專業

在傑出人士移民類別(EB1-A)中,國家規模以上的媒體報導是法規明定的十項標準之一,申請人必須自我提供證明,讓美國移民局(USCIS)相信申請人至少符合三項標準以上,且申請案總體符合「菁英中的菁英」條件。但是有些專業領域的特性,讓該領域的產出就是媒體報導,這樣的成果在審核官員的眼中就不具證明「傑出人士」的能力。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解釋,有些行業例如模特兒專業,他們走秀的照片以及花邊故事經常披露於各大報章雜誌媒體,由於這個行業的產出就是必須在媒體中展現,因此要在這項標準中證明模特兒的傑出能力,就會顯得有困難度。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美國傑出人士移民申請案例探討:產品研發副總裁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在「傑出人才移民」類別(EB1-A)上有一個特別的案例,申請人是知名科技公司的產品研發副總裁,該公司為專門提供各種醫療科技相關的資訊內容平台,這位申請人在申請上有一些特殊的問題,值得有意申請者注意。首先,該名申請人在申請案中要求,如果審核官員在審理後認為不符資格的話,應該自動為申請人考慮另一個要求較低的移民類別,相信會有適合申請人的移民類別。該名申請人對於移民申請有錯誤的觀念,誤以為審核官員收了他的申請費用,就應該為其找到適合的移民類別,並幫助他通過審核。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照片不可作為移民申請案單一直接證明文件

隨著數位相機、電腦的普及,電子化已成為一種趨勢,在申請傑出人才移民上,有愈來愈多的申請人採用「圖文並茂」的方式來準備申請案,這些申請人可能認為「有圖有真相」、「照片會說話」,所以會在申請案中附上大量照片試圖證明自己的「傑出能力」;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醒申請人,這類的照片應適可而止,不能作為主要的「直接證明文件」,僅可作為輔佐正式文件之用。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傑出人士移民(EB1-A)申請須詳述獎項內容與要求

有許多成功人士在申請第一類別優先(EB1)的傑出人士移民類別(EB1-A)時慘遭拒絕,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分析其失敗原因,多半是因為申請人無法好好的「界定自己的傑出能力」,也就是說不擅長於推銷自己,向美國移民局審核官員提出一個有說服力的申請案。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強調,尤其是像國際級獎項、大獎的證明,絕對不是一紙獎狀、證書就足以讓審核官員點頭認可。最好的策略是詳細說明獎項的要求、參賽人數、參賽國家、評審資格等客觀條件,讓審核官員了解這個獎項的評審標準是否達到該專業領域的國家級、國際等級規模,畢竟許多專業領域的國際比賽並非一般人所熟知,而且有許多看似國際級的比賽,冠著「international Read more [...]

成功案例:地震工程師RFE補件後EB-2國家利益豁免(NIW)通過

客戶感言— 「陳律師是一位非常優秀的律師,對於移民法有深厚的認識。她非常照顧客戶。若有任何移民申請的需求,我強力推薦陳律師。」     就在最近,我們又收到地震工程師RFE補件後EB2國家利益豁免(NIW)通過(批准通知)。     領域:地震工程 申請人國籍:伊朗 遞交申請時的身分:工程師   即使我們不樂見RFE補件通知,但是也必須了解收到RFE並不代表申請無望。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與每位客戶積極合作,確保最佳的申請結果。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有很大部分都是幫忙那些由他家律所或是申請人自己不當申請收到RFE的後續彌補動作。   也因此我們非常小心謹慎,運用致勝的策略與有系統的證據蒐集方法,加上多年各種領域申請的經驗累積,達成我們引以為豪的高通過率(接近100%)。   在本案中,我們幫忙客戶蒐集需要的RFE補件資料,申辯客戶在美國的永久居留誠然對國家利益有好處。   除了引述其他過去的類似判例外,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在申請書中強調了客戶幫助美國國內各處造橋、隧道與建築結構的貢獻,強調客戶在地震工程上傑出與獨特的成就。此外,我們還撰寫了六封推薦信,兩封見證信說明客戶對於美國的重要性。   上述案例驗證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成功申請策略與專業申請流程。我們不僅替每個案件研發出最佳策略,更會以最高的效率完美執行。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