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上訴的理由

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要準備的文件相當多,也要拜託許多知名專家、學者、教授撰寫推薦信函,由於這些知名人士也都相當忙碌,因此若確定要申請國家利益豁免綠卡移民,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醒最好提早半年開始準備,給推薦人足夠的時間為你量身撰寫推薦函,以免在時間緊迫下草草以模板代替,由於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人數眾多,審核官員為了能抓緊時間,所以每個個案都有一定的審核時間,不可能將所有時間花在同一個案件上而忽略其它申請案,因此在推薦信的審理上,若發現是以模板或是申請人自己撰稿,則推薦信的效力將不被採信。

在經過這麼多繁雜且耗時的手續之後若被美國移民局(USCIS)拒絕,一定是很灰心喪志,有些人在上訴時會想盡辦法以各種理由解釋看能不能扳回一城獲得通過,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以一個擁有哈爾濱醫學院學位的醫生為例,該案申請人透過律師希望能以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進行綠卡移民,在被美國移民局拒絕後向行政上訴辦事處(AAO)提出上訴,律師指出由於申請人是醫生,其職業有「特殊性」,所以申請人工作的醫院依「內規」規定不可幫該院的醫生以勞工證流程申請「移民」,在各移民類別中沒有適合申請人的類別,所以改走國家利益豁免。律師也指出申請人的專業在美國是沒有可替代性的,在美國本土沒有相同程度的,更直指審核官員忽視申請人的傑出能力。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針對此表示,國家利益豁免申請時最忌諱以「沒有相同人才」、「無法替代」來立論,這種立論的結局往往是申請案被拒絕,因為美國移民局認為既然在美國本土沒有相同資格的人才,就應該先向美國勞工部申請勞工證,而非申請國家利益豁免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解釋,這個移民類別不是為了避開冗長的勞工證流程而設立的,申請人應該特別注意,要證明的是自己的資格所產生的影響力(國家利益)較相同資格的美國本土勞工大很多,如此才有機會獲得核准。

另外,該案律師也主張國家利益豁免的法律條文太過模糊不清,對申請人也沒有適用性,所以應「從寬認定」給予申請人通過。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如果要挑戰法規本身是否夠周全及其適用性,則上訴成功難度非常高,也不能為無法走勞工證申請程序就等同於可以走國家利益豁免國家利益豁免的要求可視為較「勞工證」申請為高,而且一般民間公司、機構的內規其法律位格遠低於正式法律,所以不可因為醫院內規的規定來辯駁移民法的適用性。行政上訴辦事處(AAO)也表示當初國會立法的用意就是要給予美國移民局放寬解釋的空間,所以在法規上沒有硬性規定什麼是國家利益,而非死板板的去規定只有哪一類人或特定職業才能符合國家利益豁免,所以才將舉證的責任交由申請人本身,只要能提出足夠證明自己移民美國是符合美國國家利益,且在該專業領域具有一定重要性及影響力,美國移民局審核官員很有可能核准你的申請案。

最後在推薦信的部分,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醒申請人,有經驗的審核官員會將同申請案的推薦信放在一起審閱,若「一人分飾多角」的角色扮演由自己撰寫推薦信,很容易會被發現有破綻,像是寫作風格類似、運用相近用語、相同的拼字錯誤等,在比較之下,推薦信是否出自本人之手是很容易辨別的,因此在準備材料上要更用心準備,避免各種文法錯誤。

舉凡任何關於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職業移民的法律問題,可聯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law@wegreened.com 最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也提醒讀者,職業移民審查視個案而定,本法律專欄案例探討不一定適用所有案件,詳細情形應視個案而定,本文僅供參考,不宜作援引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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