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與第二優先職業移民(EB-1, EB-2)申請技巧:針對論文發表數量較少或引用次數不多之申請者(上)

by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申請第一與第二優先職業移民綠卡(EB-1, EB-2)時,申請者通常被要求具有在學術期刊上發表文章的經驗,並且需提出豐富的論文引用記錄,或在特定研究領域突出的學術貢獻。然而,並不是所有的綠卡申請者都具備以上條件,那這是否代表這些人在申請綠卡時毫無機會呢?事實上並非如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說,由他事務所經手的案件當中,許多移民申請人即使不具備上述條件,最後仍順利拿到綠卡,重點在於如何運用技巧凸顯自身條件的優勢。   第一優先職業移民包含傑出人才綠卡(Aliens Read more [...]

善用主流媒體(Major Media)可成為第一優先職業移民(EB-1)通過審查之關鍵

by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第一優先職業移民(EB-1)的審查標準一直都比其他職業移民類別的標準嚴格許多,特別是當中的傑出人才職業移民(EB1-A,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因此,在遞出申請案之前,申請人最好透過律師協助,仔細衡量自己的背景和經歷當中哪些是最有利的證據。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說,如果輕易送出說服力不夠的證據,只會降低該申請人通過審查的機率並遭RFE(Request Read more [...]

商業領域傑出人才(EB1A)類別申請案例探討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供一個商業領域的傑出人才類別申請案作為參考。該案以商業領域申請申請第一優先傑出人才類別(EB1A)職業移民。申請人為日本商業地產公司負責事務的資深副總裁。德州服務中心於2009年4月拒絕此案。   申請人曾經獲得兩年的最佳服務獎項,但行政辦事處認為由獎項名稱來看應該是公司的內部獎項認可其服務品質,並非法規所列全國性或國際性專業獎項。而且申請案中沒有任何文件詳細說明申請人所得獎項內容、得獎條件等。   在專業組織會員方面,申請人為「商業投資認證會員」(CCIM)及「紐約州法律協會會員」(NYSBA)。申請人遞交商業投資認證會員證及網站資料,該組織現有9000名會員,仍有1萬名申請者準備加入。會員資格為:1. Read more [...]

藝術領域申請第一優先(EB1A)傑出人才類別案例探討

職業移民不是只有科學家才能申請,但由於其它領域不像科學領域有期刊發表及論文引用等容易判定的標準,所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醒在申請時要更注意證明文件的質量及適用性,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舉出一案例作為藝術領域申請人的參考。該案為貝里斯(Belize)國籍的「福音歌曲發片歌手」於2009年2月11日申請第一優先傑出人才類別(EB1-A)職業移民。該申請案的律師認為此一職業的特殊性不適用於法規規定的十項標準,要求以其它種類的證明代替原法規規定的十項標準。   行政上訴辦事處(AAO)舉出法規來否定該律師的聲明,「此法規適用於科學、藝術、教育、商業、體育領域的傑出人士」、「只有在法規十項標準都無法適用於受益人的職業時才能以『等同證明』遞交」,辦事處認定此職業應歸類於藝術領域,此外,行政上訴辦事處指出此案律師不僅未提供相關論証及證明文件說明不適用十項標準的原因,還在申請案中附上符合四項法規的證明文件,所以不採用該律師的說法。行政辦事處表示,事實上如果是無法符合三項標準的外籍人士也不可以遞交「等同證明」。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傑出人士(EB1A)類別案例探討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及一特殊案例值得傑出人士類別(EB1A)申請人參考。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指出多明尼加共和國某藝術家希望能透過第一優先「傑出人士」類別(EB1A)獲得綠卡。該申請人提出證明他參與了康乃爾大學與哥倫比亞大學共同舉辦的「多明尼加國人海外文化論壇年會」,但未提交任何此年會的相關報導,後經審查發現,此年會在申請人遞交時尚未舉辦,申請遞交日期為2002年3月29日,但年會舉辦日期為該年8月底,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傑出教授、研究員(EB1-B)類別受益人不可自行上訴

日前行政上訴辦事處(AAO)公布由美國移民局(USCIS)德州服務中心審核的案例,該案申請第一優先類別傑出教授、研究員(EB1-B),由美國某州立大學為申請人,該大學以「將為受益人聘為終身固定職研究員」為由向美國移民局遞交申請案,但德州服務中心審核官員認為此案不符傑出研究員資格而拒絕。收到審核結果後,該案外籍受益人在30天內逕行向行政上訴辦處提交I290-B表格及相關費用美金$630元,但行政上訴辦事處以非申請人為由直接拒絕。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移民法律名詞不可用常識判斷 選擇移民類別宜謹慎

在談問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時發現,有些雇主為了省麻煩或想快速幫申請人獲得綠卡,因而選擇了錯誤的移民類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像第一優先類別(EB1)可自行申請不需雇主申請且可免除勞工證申請,有些雇主會推薦申請人自行申請,但殊不知其標準非常高。有些申請人在不清楚「優秀人才」的標準就自行申請,其結果可想而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EB1綠卡兩階段審查標準不一,調查辦公室官員呼籲美國移民局(USCIS)改善

在2010年12月22日,美國移民局(USCIS)根據第九巡迴上訴法院(Ninth Circuit)針對Poghos Kazarian案的判決發佈了一個聲明,為部分以職業為基礎的綠卡申請類別以及第一優先職業移民傑出人才綠卡申請,訂下一連串的新政策。政策內容的重點就是,日後移民局在審查第一(EB1-A, EB1-B)及第二優先(EB-2)職業移民綠卡申請案時,將採取兩階段審查的方式。   這兩階段包括:檢視申請者是否符合職業移民基本門檻的第一階段,以及檢視申請者綜合表現的第二階段。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10

Q45: 博士班學生可以申請「傑出人士」類別(EB1-A)嗎? 成功的機率有多少? A: 我們事務所曾經成功的幫博士班學生通過申請「傑出人士」類別(EB1-A)。許多人認為博士班學生還需要教授的指導因此很難在該專業領域視為有頂尖傑出能力。但是有一個要點是只要好好定義在該專業領域是頂尖且超越他人,就比較容易獲得批准。因此專業領域的範圍界定就顯得很重要。我們事務所針對博士班學生申請案有特殊的策略使得博士班學生申請的成功率與其它人的申請案大致相當。(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9

Q41: 推薦信裡應該包含哪些內容? A: 好的推薦信應該包括以下內容: 1.         推薦人的資格:A推薦信應該要有推薦人的背景描述。如果推薦人提到或讚賞「被推薦人」獲得相關的成就或是研究,那麼在申請文件中也要提供相關獎項或證明文件來支持該論點。 2.         專家的推薦: 由同領域專家來推薦你的成就在申請案中佔決勝的關錄。然而,要注意的是專家的推薦要符合法律條文規定的標準,如果像是僅提到你有該領域專業學位,則無法突顯你的能力,這會讓專家推薦失去效力,甚至導致申請案的失敗。 3.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