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8

Q:37 如果我的申請案被拒絕,要等多久我才能再次申請? A: 法律沒有規定你在申請被拒絕之後要多久才能再次申請。就算一次申請被拒絕後也是可以繼續申請,不論是因何種因素被拒絕。但是,除非你的現況及條件有所改善,不然我們不建議你再次送出相似的申請案,因為你的申請案還是不會被核准。(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7

Q31: 美國移民局(USCIS)審理時兩階段判定標準為何? A: 在2010年,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審理裁定「傑出人士類別」(EB1-A)的「Kazarian 案」須採用兩階段判定標準:第一,計算案件提供幾種類型的證明。第二,最終以整體優點來決定。詳情請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整理的資料。美國移民局(USCIS)因此發布備忘錄表示自2010年八月之後針對「傑出人士類別」(EB1-A)、「傑出教授、研究員類別」(EB1-A)、第二優先類別(EB2)須按兩階段判定標準審理案件。 1.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6

Q25: 美國移民局(USCIS)官員如何應用最新的二階段標準審查? A.在2010年,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審理裁定「傑出人士類別」(EB1-A)的「Kazarian 案」須採用兩階段判定標準: 1. 第一: 審核官員必須決定是否該外籍人士遞交的證明文件足以符合美國移民局(USCIS)條文規定標準。 例如職業移民第一優先「傑出人士」(EB1-A)類別條件之一是必須獲得重大獎項,例如諾貝爾獎、奧斯卡金像獎或普立茲獎等,或是條文列舉的十種證明中提出三種以上證明文件。審查官員必須根據申請所附的證明文件進行判斷看哪些是符合條件的。基本上在這個階段,審核官員審查的不是證明文件的「品質」,是針對所附文件是否滿足條文列舉的條件。如果有足夠合格的文件則會進入第二階段審查。 2.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5

Q21: 被視為在其專業領域「領取高報酬」的標準何在? A: 要看是否「領取高報酬」,標準在於必須與同領域內相當職位、專業能力的人相比較。而且除了能力之外的要素也要一併考慮。此外,如果只是證明在某一專案中領取高報酬,則無法以此推論為符合領取高報酬的傑出人士。 (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22: 除了條文列舉的條件之外,美國移民局(USCIS)會考慮其它類型證明文件嗎? A: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4

Q16: 外籍人士申請時要提供什麼樣的媒體報導才可視為符合條件? A: 提供的媒體報導必須是針對該外籍人士的專業工作有詳細描述,且該媒體必須是主流媒體或國家聯播網等級。剪報必須包括媒體名稱、時間日期。如果是本地報告的話則不符條件。如果報導是針對該外籍人士參與的專案或是項目計畫則加分效果不大,例如某外籍人士參與一場廣為媒體宣傳的有名劇碼表演、但加入的是不知名的劇團組織且未得過國際級獎項。(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3

Q12: 要如何在申請案中證明該外籍人士在進入美國後會繼續在其專業領域工作? A: 在美國移民局(USCIS)裁定申請者可遞交未來雇主聲明信、證明文件、合約或是由該外籍人士出具未來在美國的詳細計畫聲明書來證明將來在進入美國後會繼續在其專業領域努力。(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13 要如何在申請時證明該外籍人士的工作與活動對美國有利? A: Read more [...]

EB1-A 「傑出人士」常見問答集2

Q8: 申請EB1-A此類別的好處有哪些? A:主要的優點有: 1. 不需工作證。 2. 不需先找到工作或是有永久職。 3. 可自行申請。 4. 隨時都有簽證名額,所以此第一優先類別可較快拿到綠卡。(由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  回答) Q9: 申請案的核准會很難通過嗎? A: 申請者必須負責提供證明,且須符合移民局提出的十項標準中的三項或是曾獲得重大獎項。如果是符合資格的受益人,通常申請成功的機率取決於申請案呈現的好壞。在2010年「傑出人士」類別核准率大約是62%。整體來說,此類別的核准率穩定的上升中。而透過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EB1-A傑出人才、EB1-B傑出研究員教授以及NIW國家利益豁免申請之推薦信說明之二

在申請第一以及第二優先職業移民的過程當中,收集推薦信是相當重要的,先前的一篇文章中,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已經說明過如何選擇適當的I-140推薦信人選;申請者應該選擇擁有一定的專業能力,並對自己研究成果和貢獻有所了解的推薦者,才能有效運用推薦信增加自身優勢。而在本篇文章當中,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將說明撰寫推薦信的技巧有哪些。 首先,為了向美國移民局(USCIS)證明推薦人具有足夠的公信力,在推薦信上,申請者應該提供移民局官員推薦人的簡介,例如職業背景、專業項目、相關領域之貢獻等等。如此一來,才能確認推薦人的權威,並增加推薦信的說服力。 此外,如同前一篇文章所說,來自專業領域人士的推薦是最有力的。根據移民法,只有成就超群的人才足以符合通過EB1-A傑出人才、EB1-B傑出研究員教授和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Read more [...]

縮小「傑出領域」範圍,有助於EB1-A傑出人才簽證申請

根據聯邦法律定義,第一優先職業移民的「傑出人才」(EB1-A,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指的是在科技、藝術、工商、運動及教育五大領域當中,最頂尖優秀的人才。跟其他職業移民簽證不同的是,EB1-A並不需要為了申請勞工證而花費長時間找到美國僱主,只要該申請人在美國從事的工作是自己的傑出領域即可。此外,一旦申請EB1-A通過,簽證立即生效不受排程限制。因此,傑出人才移民成為職業移民首選。 然而,究竟什麼是最頂尖優秀的人才?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善用對照與判例,使EB1-A請願書更有說服力

對於第一優先職業移民傑出人才(EB1-A)類別的申請者來說,請願書(Petition Letter)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一封有說服力的請願書若能夠完整地向移民局(USCIS)說明申請者的優勢條件,就能夠有效縮短官員審查案件的時間,相對加快申請者取得簽證的速度。 關於請願書的撰寫,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提出兩項秘訣。首先,申請者應該提供足夠的背景資訊,以供移民局官員作為參考依據。簡單來說,就是以申請者的條件與同領域的其他人做出比較,來凸顯申請者的優勢。 例如在學術領域當中,發表論文可說是能力指標之一,申請者就可以藉由證明自己的文章曾被刊登在頂尖期刊上、曾獲頂尖期刊的同行評審、或是曾被廣泛引用,來加強請願書的說服力。以電子機械工程領域為例,該領域最具指標性的研討會,就是國際固態電路研討會(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