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後研究自行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 需有良好時程規劃

在美國留學努力多年後好不容易拿到博士學位,接下來許多人面臨就業問題,但在找工作時往往會遇到身份的問題,於是很多留學生會開始考慮是否要移民以及該如何進行移民,一般來說,大部分的外藉人士會希望由雇主代為申請走PERM勞工證移民程序,但由於種種障礙下,往往曠日費時,不僅等待綠卡時不能轉換工作,申請的進度及掌控權也受制於雇主;尤其是在科學及生物化學領域,博士畢業生通常需在研究室繼續博士後研究(Postdoc)的工作,這一階段經常要花上數年的時間,還要視期刊論文發表及研究成果而定,才能慢慢走上教授或研究員之路。許多博士後研究員最常見的問題是在這個階段能不能申請綠卡,應該申請哪一種職業移民類別?是否能申請第一優先傑出教授研究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解釋第一優先類別的門檻較第二優先類別為高,且傑出教授研究員綠卡移民需由大學或研究機構提供「永久職位」代為申請,因此較不適用「博士後研究」,有意申請移民的博士後研究員可考慮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 類別,不但可自行申請,且在等待期間可自由更換雇主。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建議在獲得博士後研究工作後應儘早準備相關移民資格準備,先作出規劃,例如搜集資料、準備等級高的期刊論文發表、計算論文引用次數、準備加入合格的相關專業組織,再進行自我資格評估,等申請的質量有一定把握後再提出,如此可大幅增加獲准率,千萬不要急就章,為了申請而申請,經常可看到一些案例是申請人在期刊論文及論文引用次數上乏善可陳,僅以正在撰寫申請聯邦補助計畫為由,預計核准後可增加美國國家利益,這些沒有實證且為假設性、未來性的假設都是無法說服審核官員的。

博士後研究員由於其工作特性,常是博士生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是晉升助理教授的墊腳石,但在申請時往往因為過於心急,沒有在資格及質量上多下功夫,因而常犯一些申請上的錯誤,博士後研究員對於自己的申請時程應先有良好規劃,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特別提出一個加洲大學爾灣分校的博士後研究作為案例探討,該案申請人專門從事微型核糖核酸(microRNA)與癌症檢驗和治療,此案特別的地方在於申請人以自己的個性喜歡有挑戰性的事務,且聲稱該領域為治療癌症的指標領域符合美國國家級規模的利益,尤其申請人專攻結晶學(X-ray crystallography),利用X-ray來研究在結晶的狀態下分子的行為,藉以定出其結構,包括蛋白質體的結構,更是未來破解癌症治療重要方法。申請人也自己承認論文及引用次數不足但未來可期,行政上訴辦事處(AAO)表示依紐約州交通部判例,須完全符合三項標準,不能只符合頭兩項而已,且個人的個性、特質及未來性難以量化為傑出的指標,所以無法列入審核考量。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博士後研究員其實只要能適度的窄化界定自己的專業領域,加上一定的期刊論文發表及論文引用次數來證明申請人在其專業領域的影響力,往往就能證明其資格明顯超出同儕研究員,進而取得綠卡的門票。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也指出另一個常見的博士後研究申請錯誤是忽略時間點,常有申請人眼看自己即將獲得聯邦機構等級的補助經費,於是趕緊送出國家利益豁免申請案,殊不知所有的資格都必須是發生在申請的時間點之前,如果是送出申請案後才出現的事件,並不能視為證明,也不能以補件方式上訴。唯一的解決方法是重新送出一份完整的申請案(將新的資格、條件列入其中)。此案在博士後研究初期就送件,但在送件後論文引用次數及衛生署補助經費都大增,卻因時間點發生在送件之後而無法納入審核考量,申請人如果能掌握申請時機及早規劃,按步究班準備申請材料,就可以成功機會大增。

 

這個案例可供博士後研究員在申請時作為參考,民眾如有任何移民法律相關問題,可聯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Chen Immigration Law Associates  (DBA North America Immigration Law Grouplaw@wegreened.com 律師(也提醒讀者,職業移民審查視個案而定,本文探討不適用所有案件,詳細情形應視個案而定,本文僅供參考,不宜作援引之依據。

資料來源:http://www.wegreene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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