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體育領域申請者應注意事項

在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移民中,體育類別公布的案例是較少見的,例近年來此類申請者有日漸增多的趨勢。因為早期美國移民局(USCIS)在審核時,有些審核官員認定傑出運動員應該申請第一優先傑出人才移民類別(EB1-A),但近幾年來在行政上訴辦事處(AAO)公布的幾個運動類別判例下,已經確認體育及運動領域的優秀人才是可以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美國移民局(USCIS)的審核官員也必須遵從行政上訴辦事處(AAO)的判決,因而近年來可以看到愈來愈多體育、運動領域的成功申請案。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學歷要求

美國移民局(USCIS)在審核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移民申請案,第一關卡中就是學歷,申請人學歷必須符合第二優先移民類別(EB2)的要求,若無法通過這第一關卡,則接下來也就不需要進入實質審核階段。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申請人必須擁有碩博士學位,也就是所謂的高等學歷。一般而言,在美國留學的外職人士較沒有此類的問題,主要是外國學歷是否等同美國大學學歷的問題。尤其是某些國家有些特殊的大學制度,例如兩年制大學、三年制大學,在美國並不被承認是等同美國大學學歷的。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醫生申請問答集(二)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移民類別下有專設醫生此一職業的子類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針對醫生申請人常見的問題整理之後做了一個整理如下: 10. 如果具備醫師資格,但是被聘任為病理研究員或是教授,是否也能申請此特殊類別?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答:不行,依法規規定申請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此特殊類別的醫生必須是在核准後在實際「臨床上」擔任「全職」醫師六年內滿五年。此類別並非針對所有具有醫師資格的申請者而設立的,不是任何擁有醫師資格就可直接獲得核准,這是需要注意的地方。 11.審核的標準是什麼?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醫生申請問答集(一)

在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移民類別當中,有針對醫師這一類別作出特別規定,雖然法律規細項相當繁複,但主要抓住兩個適用對象的要項就能大略掌握:也就是申請的醫師必須是獲得移民核准後將來在「在美國衛生署(NIH)核定為醫療資源缺乏的醫療領域」或是在「美國退伍軍人醫療機構服務」服務。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當然首要必須具備醫師資格,若申請擁有醫師資格就一定擁有碩博士學位,這是無庸置疑的,因為國家利益豁免是屬於第二優先移民類別(EB2)底下的子分類,所以最基本最基本的資格條件就是要有碩博士學位。然後再來就是考慮申請人獲得核准後將在哪個領域或是哪個機構服務。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簽證即將到期無法博取同情獲得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在國家利益豁免申請(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的指標案例是「紐約交通部申請案」(Matter of  New York State Dep't.  of  Transp.),有志申請的人應該都要仔細看過這份判例,相信對於在申請材料準備上會有很大的幫助。由於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是較特殊的移民類別,不但可以自行申請,也不需雇主代為申請,更不用有美國雇主提供的工作做為保證,因此在實務上常見許多人自行作功課研究後申請成功的案例。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

論文全文索取信非國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申請要件

在學術領域,國家利益豁免申請(National Interest Waiver)判定的要件之一,除了獨立推薦信之外,就是論文引用次數。尤其是在基礎研究上,發表高品質的期刊論文、文章是很重要的事,不但可看出學者的學術聲望,也能客觀的評斷該學者在其專業領域的影響力。所以才會有「Publish or Perish」這樣的雙關語。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WeGreened.com) 表示在國家利益豁免移民申請類別中,持續的發表文章,並在同專業領域裡與其它研究同儕相較之下,表現相對傑出,就有機會獲得核准。但要如何證明表現相對傑出,就需要客觀的條件做佐證,無法以申請人個人主觀認定的方式,就認為自己鶴立雞群較其它同儕都還要優秀。因此美國移民局針對學術界申請者所訂定的標準,目前是以「論文被引用次數」來當標準。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Read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