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印度神經科學博士後研究員EB2NIW申請16周順利通過!

客戶感言:   「特別感謝!這真是個好消息!我肯定會在Linkedin上為你們好評。我相信這也是對其他苦苦尋求綠卡申請委托人的一大幫助。我也會向需要移民申請服務的朋友同事們介紹你們事務所。」     於2013年8月14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一位神經科學博士後研究員的EB2NIW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神經科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職位: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州服務中心(NSC) 遞交申請時所在州:威斯康辛州 批准通知日期:2013年8月14日 處理時間:16周   案例總結:   此次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的客戶是一位來自印度的神經科學領域博士後研究員。他的工作主要針對脊髓疾病患者的脊髓造影技術的利用。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指出,該申請人的成就卓著突出,其工作不僅會繼續為該領域帶來突破,同時其研究還會造福美國人民。為進一步證實其研究貢獻,我們出具了大量文件資料列舉該客戶的成就。在學術成績方面,該客戶曾在核心期刊發表過7篇同行評審論文以及諸多大會文獻記錄;與此同時,其文獻已被神經科學領域專家學者引用達33次。在提到該受益人的突出成就時,一位獨立推薦人指出,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印度細胞與癌症生物學助理科學家EB1A申請7天順利通過!

客戶感言:   「感謝你們的大力幫助!申請通過了我真是很開心。我已經把貴事務所推薦給我朋友們了,以後還會繼續向更多有意尋求移民服務的朋友們推薦。」     於2013年8月15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一位印度細胞與癌症生物學領域助理科學家的EB1A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細胞與癌症生物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職位:助理科學家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州服務中心(NSC) 遞交申請時所在州:加利福尼亞州 批准通知日期:2013年8月15日 處理時間:7天(加急申請)   案例總結:   此次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的客戶是一位來自印度的細胞與癌症生物領域助理科學家。她的研究主要是為了了解癌症與細胞發展背後的運作機制。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指出,該申請人的成就卓著突出,其工作不僅會繼續為該領域帶來突破,同時其研究還會造福美國人民。為進一步證實其研究貢獻,我們出具了大量文件資料列舉該客戶的成就。在學術成績方面,該客戶曾在核心期刊發表過29篇同行評審論文,3篇圖書章節;同時,我們還通過一流的數據分析系統指出該申請人文獻引用次數已高達2984次,充分體現了該研究者的重要學術能力及領先的學術地位。此外,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還強調該客戶在國際國內學術界的影響力。除了該客戶自身的學術成果之外,她還受邀評審多達18篇細胞與癌症生物學領域文稿,進一步以事實證據肯定了其在學術界的重要性。在提到該受益人的突出成就時,一位獨立推薦人指出,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僅有18次引用的烏茲別克斯坦材料科學博士後研究員EB2NIW 申請14周順利通過!

客戶感言:   「感謝你們的出色工作!」     於2013年8月15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一位烏茲別克斯坦材料科學博士後研究員的EB2NIW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材料科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職位: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烏茲別克斯坦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州服務中心(NSC) 遞交申請時所在州:伊利諾伊州 批准通知日期:2013年8月15日 處理時間:14周   案例總結:   此次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的客戶是一位來自烏茲別克斯坦的材料科學領域博士後研究員。該申請人在材料科學領域,尤其是微機電系統(MEMS),納米技術,碳基塗層,以及摩擦學方面做出了卓越貢獻。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指出,該申請人的成就卓著突出,其工作不僅會繼續為該領域帶來突破,同時其研究還會造福美國人民。為進一步證實其研究貢獻,我們出具了大量文件資料列舉該客戶的成就。在學術成績方面,該客戶曾在核心期刊發表過7篇同行評審論文,1項專利,諸多會議演講資料;美中不足的是,在移民申請提交之時,該客戶文獻著作僅獲得18次引用。為此,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撰寫優質推薦信以彌補其引用數量的薄弱。在提到該受益人的突出成就時,一位獨立推薦人指出,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印度有機化學領域博士後科學家EB2NIW 申請12周通過!

客戶感言:   「我肯定毫不猶豫地推薦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他們對我申請方面的幫助很大。看似容易,其實背後他們付出了很多。每次聯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都會及時回復,他們真不愧是移民方面的專家。感謝他們出色的工作!」     於2013年8月12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一位有機化學領域研究科學家的EB2NIW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有機化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職位:博士後研究科學家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遞交申請時所在州:新澤西州 批准通知日期:2013年8月12日 處理時間:12周   案例總結:   此次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的客戶是一位來自印度的有機化學領域研究科學家。該申請人的研究領域主要涉及瓜環以及基於squaramde分子的發展。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指出,該申請人的成就卓著突出,其工作不僅會繼續為有機化學領域帶來突破,同時其研究還會造福美國人民。為進一步證實其研究貢獻,我們出具了大量文件資料列舉該客戶的成就。在學術成績方面,該客戶曾在核心期刊發表過9篇同行評審論文,1項專利,諸多會議演講資料;在移民申請提交之時,該客戶文獻著作已獲得126次引用,足以體現該客戶在此領域的巨大影響力。除此之外,該客戶還受邀評審17篇文稿,其專業學識及能力不言而喻。在提到該受益人的突出成就時,一位獨立推薦人指出,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印度納米技術與納米醫學博士後副研究員EB1A 申請7天通過!

客戶感言:   「我對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所給我的幫助表示真心感謝。我真沒想到到會這麼順利。我很樂意在任何社交平台上推薦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光LinkedIn遠遠不夠。我現在生活中遇到了很多希望申請EB1A的朋友們,我一定會向他們推薦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於2013年8月12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一位納米技術與納米醫學博士後副研究員EB1A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納米技術與納米醫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職位:博士後副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遞交申請時所在州:北卡羅萊納州 批准通知日期:2013年8月12日 處理時間:7天(加急處理)   案例總結:   此次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的客戶是一位納米技術與納米醫學領域的博士後副研究員。該申請人的研究領域主要涉及開發新型納米粒子,以用於治療癌症過程中對化療與放射增感劑的傳輸與釋放控制。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指出,該申請人的成就卓著突出,其工作不僅會繼續為納米科技領域帶來突破,同時其研究還會造福美國人民。為進一步證實其研究貢獻,我們出具了大量文件資料列舉該客戶的成就。在學術成績方面,該客戶曾在核心期刊發表過13篇同行評審論文,以及1本書章節;在移民申請提交之時,該客戶文獻著作已獲得217次引用,足以體現該客戶在此領域的巨大影響力。除此之外,該客戶還受邀評審17篇文稿,其專業學識及能力不言而喻。在提到該受益人的突出成就時,一位獨立推薦人指出,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僅有14次引用的尼泊爾農業與生物工程研究員EB2NIW申請三個半月順利通過!

客戶感言:   「非常感謝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大力幫助!這個成功全部源於你們的辛苦努力。在申請過程中,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我真心感激你們的幫助。」     於2013年8月12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一位農業與生物工程研究員的EB2NIW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農業與生物工程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職位: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尼泊爾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遞交申請時所在州:密西西比州 批准通知日期:2013年8月12日 處理時間:3個半月(回應RFE7天之後)   案例總結:   此次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的客戶是一位來自尼泊爾的農業與生物工程研究員。該申請人的研究領域主要涉及兩方面:1)干旱評估。主要是通過干旱監測,預測,以及干旱致作物產量損失預測等方面整體評估農業干旱影響;2)生物能源。主要涉及生物質物流建模及優化,生物燃料的生命周期分析,生物能源的可持續發展以及環境效益等研究課題。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指出,該申請人的成就卓著突出,其工作不僅會繼續為農業及生物工程領域帶來突破,同時其研究還會造福美國人民。為進一步證實其研究貢獻,我們出具了大量文件資料列舉該客戶的成就。在學術成績方面,該客戶曾在核心期刊發表過8篇同行評審論文及14篇會刊文獻,但是美中不足的是該客戶發表文獻在移民申請提交之時僅僅獲得了14次引用。雖然此客戶的資歷條件稍顯微弱,我們就通過撰寫優質推薦信來彌補不足。在提到該受益人的突出成就時,一位獨立推薦人指出“The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韓國生物工程博士後研究員EB2NIW 申請7周通過!

於2013年8月12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一位生物工程博士後研究員的EB2NIW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生物工程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職位: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韓國 服務中心:德州服務中心(TSC) 遞交申請時所在州:喬治亞州 批准通知日期:2013年8月12日 處理時間:7周   案例總結:   此次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的客戶是一位來自韓國的生物工程博士後研究員。他的研究工作主要涉及光電納米技術和微流體技術,可用於研究小動物的發展和加深理解某些細胞行為表現。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表示,該申請人的成就卓著,研究成果不僅會對生物工程領域帶來積極影響,也會進一步為美國人民的利益帶來好處。為了獲得案例的成功,我們提供了大量資料文件證明該客戶在生物工程領域的卓越成就。在學術成績方面,該客戶曾在核心期刊發表過32篇同行評審論文,48篇會刊文獻,2本書,以及設計專利23項之多,覆蓋光電子領域,細胞為基礎的微系統領域,以及微電子器件等諸多方面。此外,此客戶累計還獲得引用多達396次,這一項項數據直觀地展示了該申請人的研究能力及知名度。在提到該受益人的突出成就時,一位獨立推薦人指出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印度藥物化學博士後研究助理EB1A 申請7個月通過!

客戶感言:   「我會大力推薦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說實在的,在聯絡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之前,我沒聯系過別的律師。我只是聽兩個朋友說起過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然後我就直接委托了貴所。出我意料的是,在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幫助下,整個移民申請過程從起草推薦信到遞交請願書都進行的特別順利。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團隊辦事確實專業高效,我對他們的服務心滿意足。在此,我再次強烈表示推薦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     於2013年8月9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一位藥物化學博士後研究助理EB1A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藥物化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職位:博士後研究員 受益人國籍:印度 服務中心:內布拉斯加州州服務中心(NSC) 遞交申請時所在州:印第安納州 批准通知日期:2013年8月9日 處理時間:7月   案例總結:   此次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的客戶是一位來自印度的藥物化學博士後研究助理。該申請人在藥物化學學領域成就卓著,尤其是通過藥物化學,有機化學以及分子藥理學方面研究改善癌症治療及強化治療方案方面相當出色。具體來說,他主要研究膀胱致癌物質,植物多酚的發現,細胞死亡的調控機制,急性肺損傷的變革結果,雞傳染性法氏囊病的藥物發現等等諸多領域。在學術成績方面,該客戶曾在核心期刊發表過14篇同行評審論文,1篇會刊文獻,累計獲得引用多達213次,這一項項數據直觀地展示了該申請人的研究能力及知名度。除此之外,該申請人還被多次邀請參加評審學術論文,文稿以及重要文摘多達11次。在提到該受益人的突出成就時,一位獨立推薦人指出“. Read more [...]

成功案例: 印度細胞與分子生物學科學家EB1B 申請6周通過!

客戶感言:   「與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合作很愉快。他們對移民法絕對專精。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團隊律師誠實可靠,處理事情靈活不死板。在這個國家生存移民很重要,這時候我們真的需要最好的律師進行幫助。我百分百推薦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對他們的敬業幫助,我深深感激。」     於2013年8月9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收到了一位細胞與分子生物學科學家的EB1B申請順利獲准通知!(批准通知)     領域:細胞與分子生物學 受益人遞交申請時的職位:生物科學家 申請法人: Read more [...]

傑出人才移民類別符合國家級獎項之要件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提醒,若要在申請案中提出符合傑出人才移民類別(EB1-A)的國家級獎項,需要先檢視獎項的資格要件;首先要先判斷該獎項的規模等級,但要注意的是美國移民局不會只單看「獎項名稱」就斷定其規模,有許多名稱含有「國家級」(national)或「國際級」(international)的獎項其實只是虛有其名,往往只是主辦單位虛張聲勢而冠上了這些虛榮的獎項名稱,所以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建議申請人,要在申請案中也一併附上該獎項的相關證明文件,像是主辦單位名稱、評選標準等,都有助於審核官員對獎項有所了解。   另外,若能提供該比賽獎項舉辦的頻率(幾年一次)、同專業得獎人數、甚至是曾得過相同獎項的業界名人,都將可以更進一步幫助釐清該獎項是否符合法規要求。也省去了審核官員因為這些獎項的灰色模糊地帶發出補件要求(RFE),在過往的案例中,經常可見一些比賽或獎項的授與因為舉辦太過頻繁且得獎人數眾多而引發審核官類的疑慮,為了消除這些不必要的疑慮,最好的方法就是提供完善的申請資料,這樣也能儘快獲得傑出人才移民(EB1-A)申請核准。由於許多外籍申請人所獲獎項都不是以英文為主要語言,因此附上翻譯也是申請要件之一,申請人不能期待審核官員精通世界各國語言。   北美聯合律師事務所也提供了一個俄羅斯籍的申請案例,該案申請人的工作為默劇演員、劇場演員、聲樂家,該名申請人聲稱自己曾獲得俄羅斯政府所頒發的藝術家最高榮譽獎項肯定他在藝術方面的成就,他也附上該政府獎項的英文翻譯文件,但美國移民局(USCIS)在審核後發現該獎項廣泛的頒發給各類型的藝術家,每年多達數百名藝術家得獎,且申請人無法證明在他的專業領域裡有多少人同時獲得此獎項,此舉證責任落在申請人身上,無法由審核官員進行調查得知。由於傑出人才移民(EB1-A)法規中明確指出所謂的傑出人才是在該專業領域中「極頂尖」的優秀人才,若是得獎人數眾多則無法顯出該得獎人的傑出性。   另外,由於該案申請人在申請時已經進入美國開始工作長達五年的時間,審核官員推論如果該名申請人為該領域金字塔頂尖人物,則在進入美國從事相關工作後,應有傑出表現,但在申請案中未見近幾年來的表現資料或是相關獎項。這個部分值得申請人特別關注,若想要在「獎項」上符合資格,在「持續性」上也是審核官員會提出的問題,但仍依「個案審理」為基礎,並非所有申請案都被提及相同的問題。   此外,獎項的資料提供需完備,以此案為例,申請人提供了一封俄羅斯歌劇「金面具獎」(Golden Read more [...]